深圳成功组织实施四次国家司法考试
通过率普遍高于全国水平
从2002年全国举行首次国家司法考试以来,深圳市司法局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已经成功组织了4次深圳考区的考试。在历年的考试过程中,没有一个考生因为工作人员的失误而影响了考试,深圳考生通过率普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的《法官法》、《检察官法修正案》,确立了法律职业的进入制度,明确了国家要建立法官、检察官、律师三职业的统一资格考试。经过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共同酝酿,最终确定在2002年3月举行首届国家司法考试。
2002司法考试热遍深圳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国家司法考试的公告一发布,立刻引起群众的强烈关注,报名参加此次国家司法考试的总人数为4343名,共有421人顺利通过考试,合格率为12.17%,高于7%的全国通过率。深圳有两考生分别名列全省第一和第三名。
2003一考生经成绩核查喜获两分过线
深圳考区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共3831人。考试后经成绩核查,我市一考生总成绩变更为240分,正好达到分数线。据此,当年我市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数也由378人增至379人。
2004港澳居民可参加司法考试
司法部发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若干规定》,从2004年开始允许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考国家司法考试。这次深圳考区共有3978人参加考试,其中香港考生442人。这次共有457名考生达到当年的司考分数线,其中香港考生4人。深圳两考生成绩分别名列全省第一名和第二名。
2005异地考生报名数翻番
总计有4886名考生(包括13名香港考生)在深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由于当年考试报名取消了户籍限制,共有2012名异地考生在深报名,比去年的人数增加了近1倍。通过考试的人数为569人,通过率为13.76%,其中两考生并列夺得广东省第一名。
2006深圳考区报名人数创新高
深圳考区今年报名人数共5472人,创历史新高。(吴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