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自称“上海庄贝商贸”的公司在网上大肆兜售带有北京2008奥运会吉祥物“福娃”标志的手机链等系列饰品。但工商杨浦分局对照工商企业数据库后发现,该公司并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过。
在获知这一情况后,杨浦工商分局立即与2008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法律事务部联系,对方表示从未授权过任何单位销售此类商品。 据此,杨浦工商分局初步判定,该公司涉嫌假冒“福娃”系列商品。
在随后的调查中,杨浦工商分局还发现,该公司销售网站所显示的IP登记号并没有在上海通信管理部门登记过,而是属于外埠一个网络服务器。
随后杨浦工商分局另辟蹊径:通过网站IP登记号所属接入服务提供商和上海通信管理部门的配合,杨浦工商分局最终查到了“庄贝”初次通讯记录,从而顺藤摸瓜查到了隐藏在江浦路1188号内的某高级住宅小区内的发货所。
昨日上午,杨浦区工商、公安执法人员对违法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网站为无业人员贾某在未经工商机关核准登记又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自行编造了“上海庄贝经贸有限公司”的名称,然后注册建立。随后贾某通过该网站对外销售北京奥运吉祥物标志“福娃”系列饰品。
据了解,在昨日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在现场共查获未经授权销售的福娃系列饰品1000余件,价值约3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