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在一瞬间成了市民。住进了和城里人一样的公寓,生活方式、价值观念转变的滞后使他们中间的小部分人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一些地方还出现了拒交物管费、毁绿种菜、乱搭乱建等情况。
然而,由于农转居公寓建设主体主要是各区建管中心或其他建设主体,安置工作又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因此在许多方面城市小区的物业管理办法对于农转居小区并不适用。为帮助、引导他们逐步适应城市化的小区生活,同时也便于管理,日前,西湖区出台并试行我市首个农转居公寓物业管理办法———《西湖区农转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暂行)》。
“自管”与“他管”相结合
西湖区新出台的《办法》,首先明确了农转居小区物业管理可实行社区管理与委托专业管理机构相结合的原则。即部分城郊接合部农转居社区可由社区承担物业管理职责,而对于相对高档的农转居小区,则可引入专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据了解,由于区域生活观念的差异,我市各农转居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也存在不同。近两年新建的黄龙社区业主不仅主动要求引入物业公司管理,且对物业公司的资质、管理水平的选择也有相当高的要求。可是也有一些早期农转居的社区对引入第三方物业公司进行管理难以接受。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西湖区最早的农转居小区———三墩望月公寓交付使用后,曾经也聘请过专业的物业公司,但是大多数业主抱着“房子是我的,过去咋过现在还咋过”的想法,拒缴物业管理费;有些人为了多收房租,把套房全部出租,自己则住进了楼房的架空层。面对这样一个无利可图,又难管理的小区,物业公司在苦苦支撑了一年后只能撤离。依据新《办法》,这样的小区可由社区承担起物管职能,成立物业部,并可从业主中聘请保安、保洁、绿化及管理人员。据西湖区建设局副局长徐缨介绍,在望月小区已经进行的尝试证明,这种用自己人管自己人的形式,容易被这些刚刚由村民变居民的人们所接受,过去拒缴物管费,乱搭乱建的情况,在社区物业部的努力下得到了有效改善。
强制引入前期物业管理
越来越多的实践证明,优秀的前期物业管理在商品房销售中为业主和建设、监管单位避免了许多矛盾和纠纷。西湖区此次对农转居实施的新《办法》,也参照引入了前期物业管理概念,要求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前,建设单位应当选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
眼下,配合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迁转的蒋村花园、西溪花园交付在即。记者了解到,作为前期物业管理,诚信物业管理公司已于上周五进驻小区,开始对房屋质量、配套设施安全等多方面的验收。一些赶来看房的拆迁户在得知这一消息后,都高兴地表示:农转居公寓的建设单位和责任单位往往是乡镇街道或和区建管中心,一旦交房后出现什么问题,居民难以直接找到施工单位。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就好像一个“把关人”,经过他们的专业验房,相信所交的房子质量相对会更让人放心。
另据徐缨介绍,前期物业管理也是有偿服务,费用一般在交房时一并收取。业委会成立后,业主们有权选择继续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当然也可转成社区自我管理。她同时告诉记者,近年来,西湖区农转居公寓已累计竣工130万平方米,拆迁户和居住在农居公寓的人数会越来越多。《西湖区农转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暂行)》是一个具有过渡性质的管理办法。西湖区出台该《办法》是一项探索,将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其目的最终还是要引导、帮助农转居小区顺利纳入城市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
(记者陈玮西湖区报道组殷梦奇通讯员吴惠敏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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