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交巡警温馨执法:六种轻微违法司机可免罚
大河网讯(记者李凤虎)长期以来,交巡警在不少人的心目中是一副板着面孔、说话生硬、光知道罚款的形象。9月14日起,郑州市交巡警支队决定“扭转”这一局面,推出执勤执法新举措,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实现执法“有责零投诉”。“有责零投诉”,是指经过调查后,执勤民警确实存在过错的投诉为零。
■1000支录音笔
给民警带上紧箍咒
据介绍,为了规范交巡警执法行为,今后交巡警必须做到警容端正,女民警要淡妆上岗。 在执法时,要先敬礼和问好,“你好”、“请”用语要在先,对非本地群众要使用普通话。
郑州市交巡警支队支队长胡建立称,交巡警支队购买了1000支录音笔,近日将发放给一线执勤的巡逻民警、事故民警、车管民警以及“窗口”服务单位民警,民警执法期间,必须开启录音设备。他们还要建立民警执法录音档案。
■交巡警大队长
值班接受群众投诉
“因各交巡警大队长忙于各种公务活动,与群众面对面接触时间较少,群众对此意见较多。”胡建立说。
他表示,今后,郑州市各个县市区的交巡警大队长要走出办公室,每天安排一名大队长在违法处理室值班,接受群众报案、咨询和投诉并要限期办结。
郑州市交巡警支队还建立了对违规民警发放“违规提示单”、“违规通知单”的制度和给存在违规问题较多的大队挂“黄牌”的制度,加大对民警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
■6种违法行为
司机可免予处罚
郑州市交巡警支队推出了6项便民举措,6种交通违法行为可被免予处罚:
违法行为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实习期间未按规定悬挂实习标志的;过境车辆因道路不熟而误入禁行道路的;婚嫁丧事车辆违法情节轻微的;运载救助病人或者群众生活急需物资的车辆违法行为轻微的;执勤民警巡逻途中发现轻微违法车辆并喊话后,司机当场改正的。
交巡警执法不规范怎么办?投诉!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会为你撑腰。该支队日前决定,在全市交巡警系统全面开展“执法形象有责‘零投诉’”活动,明确规定6种违法情节放行不处罚。另外,如果查实被市民投诉的交巡警执法确实有问题,将对其进行为期一周的待岗培训。
[文明执法]
对外地人须用普通话
所谓“有责投诉”,就是指民警在执勤、执法行为过程中,因运用法律法规不当,操作错误,或执法程序违规造成的市民投诉。而有责“零投诉”,即没有群众反映交巡警在执法过程中有“问题”。
在执法形象有责“零投诉”活动中,交巡警支队要求全体民警在履行职务时应当举止规范得体、语言文明和气,提倡工作时统一使用普通话,对非本地群众必须使用普通话。
民警在日常勤务工作中,对交通参与者例行检查时,必须称呼在先(如:司机同志等)、敬礼在先、问候在先(如:您好)、“请”字在先。其次是装备到位,警容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执勤民警遇到群众求助时,应积极提供帮助。
[温馨执法]
6种轻微违法不处罚
交巡警支队还提醒广大市民,在下述6种情形下违法,交巡警可以给其开“绿灯”。
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给予口头警告教育提示后放行;
实习期驾驶人员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实习标志,或者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给予口头警告提示后放行;
过境车辆,因道路状况不熟而误入禁令区域的,指出违法行为,一般给予口头警告提示后放行;
婚嫁丧事车辆,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给予口头警告提示后放行;
运载救助病人或者群众生活急需物资的车辆,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给予口头警告提示后放行;
执勤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交通违法行为时,可以通过喊话等形式,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提醒,引导当事人改正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立即改正的,一般情况下,不再作进一步处置。
[规范执法]
警察执法有问题待岗一周
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纪检书记张向荣介绍,对市民反映或投诉的问题,支队将及时进行整理通报,对经查证落实的“有责投诉”,将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民警作出严肃处理,并由政治处建立“待岗培训制度”,将因执勤执法中受到“有责投诉”的民警统一集中进行为期7天的待岗培训;但对调查后属于“无责投诉”的,也将依法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监督执法]
每天有大队长等您投诉
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胡建立透露,为使交巡警执法工作更加规范,交巡警支队将为一线执勤民警配备录音笔、数码相机和摄像机,保证每个民警都能在工作中使用录音笔、照相机和摄像机以固定证据。第一批500支录音笔将在本月25日左右到位,先配给在一线执勤的民警和车管所、事故处理以及办证大厅等窗口单位的民警。
今后,如果市民对街头执法的民警有意见,或是对交通管理工作有什么建议,可以直接找所在区域的交巡警大队的大队长反映。
交巡警支队规定,各大队值班大队长(副大队长)必须每天轮流在违法处理室值班,及时接受群众报案、咨询、投诉等,化解群众的疑问和矛盾。
各大队将设计、印制“违规提示单”、“违规通知单”,对民警一般违规行为苗头及时发现并发放“违规提示单”,温馨提示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应注意并及时纠正的行为;对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发放“违规通知单”,对民警进行警示,督促其立即整改。大队一年累计收到4张“违规通知单”的,挂1张“黄牌”,并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大队全年考核排名末位的,大队主要领导要向支队党委报告原因,并进行诫勉谈话。
支队纪委还将与各单位签订无违纪责任书,单位出现违纪情况后,除按照规定追究当事民警及相关责任领导责任外,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各单位每年按照5000元人民币的额度,将无违纪案件保证金交纳到支队纪委,作为本单位无违纪案件保证基金,由支队财务统一保管,凭支队纪委的奖惩通知单进行奖励和处罚。
■本报记者 胡巨阳 实习生 王祺锐 通讯员 吴鹏 李楠
本报记者吴波/摄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