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要求加强司考管理严肃考场纪律
提前交卷者将当场记录
法制网北京9月14日讯记者于呐洋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6日、17日举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司法考试环境,确保司法考试顺利进行,司法部办公厅今天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地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加强考试期间的督考工作,增强监考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对于监考人员不尽职尽责的,应及时予以调换;对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各地要完善保密室设施,执行保密规定,安排两名或两名以上人员昼夜值班,切实保障试卷安全;试卷的分发、返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执行;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肃考场纪律。各考区、考点、考场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强化监考工作,积极利用科技手段防范作弊,对提前交卷的人员要在考场记录单上予以记录。严禁考生随身携带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参加考试,对于使用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作弊的,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给予处理。涉及有组织作弊的,要严肃查处。
据悉,此通知将发放到全国各地所设的各考区、考点。(责任编辑: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