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9月15日讯
(记者李坤东)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省交通厅已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建设招投标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严格加强对公路建设招投标的管理。
《意见》规定,公路建设项目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依法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依法通过招标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业主组织采购的交通建设工程材料或重要设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或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设备或材料采购,必须依法通过招标确定材料或设备供应商。
《意见》明确,按规定,投标人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中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予以通报;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并严格要求中标单位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设备进场。严格按技术标准、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严禁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