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9月15日讯(记者孟宪臣)“对于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审批联办的项目,实行首接单位责任制,做到多项合一、一次收文、联合审查、一次办结”、“实行超时默认制,对当场不能办结的事项,必须在承诺期内办结,否则对超时的部门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连日来,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大讨论活动推出诸多举措,拭亮服务“窗口”,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建设法治规范、高效优质、民主透明、清正廉洁和人民满意的政府。
“审批联办项目怎么办理?”以往,群众因搞不清而来回跑,不免出现一些推诿扯皮、超时超限的情况。在大讨论活动中,市行政审批中心在中心大厅开展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大讨论活动,加大力度落实“授权责任制”、“首接责任制”、“超时默认制”、“一门受理制”、“一次告知制”。记者在中心大厅看到,部门与窗口之间的办事权限被科学划分,办事流程一目了然,大大避免了多头审批,办事时限明显缩短,而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对前来咨询、办理事项的人员提供全程服务。对每项行政审批所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做到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对由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也详细告知服务对象不能办理的原因和法规、文件依据。
市政府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后,市直有关部门把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解决随意执法、恶意执法和以权谋私等问题的有效手段,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进行实地评议考核检查的通知》。近日,由市政府办、法制办、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审批中心等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成5个检查组,分别对13个县市区政府(管委)、55个市政府部门和23个中央、省属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进行了实地评议考核检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目前,我市60%的执法部门已建立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多数县市区政府也已完成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论证工作,有的县市区政府已正式出台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