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万参保职工还可用二代身份证顶替医保证申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等
早报讯记者从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获悉,从昨日起,我市正式启用第二代身份证代替医疗保险证业务,今后全市149万名医疗参保职工,不但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可以用身份证代替医保证,还能在申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时用第二代身份证办理。
据了解,我市从2002年12月1日起,为全市参保职工制作发放医疗保险证,主要用于参保职工在住院时确认身份。随着我市第二代身份证的普及,目前用第二代身份证替代医疗保险证的条件已经成熟。今后,市劳动保障局将不再给参保职工办理医疗保险证,对于已经办理医疗保险证的参保职工,若把医疗保险证丢失或损坏,均不再办理补发或更换业务。
参保职工办住院治疗手续时,可向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即可完成身体确认,住院期间第二代身份证应由患者或陪床家属随时携带。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参保职工住院时,可暂时使用原医疗保险证确认身份,无医疗保险证者可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确认。
此外,对于既无二代身份证又无医疗保险证的住院患者,在本人没有提供公安部门出据的临时身份证明前,各定点医疗机构不予确认“医保”身份。(记者潘修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