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昨日,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在北京会议中心向31个相关单位下发了第一批奥运立法的工作安排。市区及奥运场馆周边车辆限行问题、奥运期间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奥运会期间放假问题将分别通过立法或者政府制定规范性文本的形式找到解决方案。
进京人员需县级以上证明
据奥运立法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周继东介绍,奥运期间,北京市将对四种不同情况的流动人口实施控制。对于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的农民工,可由建委协调施工企业整建制劝返回乡;对于城市的流浪乞讨人员,将依法对其进行救助;经请示国务院同意,可以发布通告,限制进京人员数量,如进京人员需出具县级以上证明等,从根本上控制流动人口。
比赛期间汽车单双号出行
“在奥运会期间,可提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交通管制公告。”周继东说,公告内容主要涉及:五环路以内,开幕式及比赛期间,机动车单双号出行;扩大货运机动车禁行范围;奥运会场馆周边的部分道路实行禁行、限行措施;划设奥运专用路线道路并制定使用规范,采取临时交通管制的应急措施。
进京车辆没进京证属违规
据周继东介绍,奥运会期间有必要限制部分外埠车辆进京,可以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公告,加强车辆进京证管理,提高外地车辆的进京条件。对未取得进京证的车辆进入北京市区的,按照违反禁行规定处理。
部分企业有望集中放假
“奥运期间集中放假,以奥运会之前或之后的工作时间来折抵集中休息时间。”周继东说,但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要放假,商业等服务业企业可能还要加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放假,可以由各机关在保障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合理安排人员休假。
娱乐场所两点禁令变通执行
根据《娱乐场所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开放时间不得超过凌晨两点。“但奥运期间,将有大量的国外观众进入北京,这项规定与外国人娱乐休闲的习惯有较大差别。”周继东说,协调小组因此建议奥运期间对该规定实行变通执行办法,以营造欢乐祥和的奥运气氛。《京华时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