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推“幸福指数”是否适时
文/林蔚
“幸福指数”不算一个新概念,不仅中国社科院今年早些时候就已推出过“准幸福指数”,而且,不少地方在制定与国家“十一五”规划相对接的发展规划和指标时,也纷纷围绕与建设和谐社会关系密切的幸福指数等概念作过不少探讨,但是,当邱晓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后中国将推出幸福指数等数个“软性”指数时,还是获得了人们的一片叫好。 毕竟由国家统计局将幸福指数等纳入统计体系,表达的是“国家”的意志,是中央政府的意志。
显而易见,至少从理论上讲,这是一件意义十分重大的事。首先,它不仅仅是完善统计体系、全面完整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所必须,而且,意味着追求GDP增长不再是政府惟一关心的“大事”,关注“人”,关注人民幸福正在成为政府执政更为重要的价值取向;同时,它也让老百姓感到自己正在变得越来越重要,感到自己确确实实是国家的主人,是国家之“本”。而这种感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然而,在一片叫好声中,笔者却于欣喜之余诚惶诚恐地在心里藏着两大疑虑:
其一,我们真的到了有更多的精力更多地关注“幸福”的发展阶段了吗?曾有学者指出,社会进化史可以用三个主题词来概括:农业化的主题词是“温饱”,工业化的主题词是“富强”,信息化的主题词是“幸福”。以这样的标准,北京、上海、深圳等大中城市及沿海地区也许可以认为正在进入“幸福”,但从总体上说,我们显然还远未完成“温饱”和“富强”的使命。
其二,幸福指数真能真实客观地描述老百姓的生活状况、计量社会的幸福水平吗?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最大的担心。GDP数字“注水”的事,多年来我们总有耳闻,所谓“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在相当程度上已成了一种官场病。硬碰硬的GDP数字都能有很大的随意性,那诸如“满意度”、“幸福感”等这些充满心理体验、主观感受色彩的“数据”,能指望它没水分吗?而想要它基本真实,可能的选择就是不像GDP一样成为干部政绩考核的标准。但以目前的情况看,不列入政绩考核指标,又会有几个官员真把它当回事?
于是,笔者思忖,如果真实性得不到有效保证,政府统计部门推出诸如幸福指数一类指数似应考虑选择更合适的时机。因为GDP数字有假,老百姓最多认为你“骗人”,而如果“幸福指数”掺假,老百姓眼中的政府的公信力能剩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