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因到外地培训,临走时将爱犬寄养在宠物店,回来后却发现自己的纯种爱犬已经怀孕,为此,主人认为宠物店没尽到看护义务。日前,雨花台公安分局调解一起因宠物狗引发的纠纷,宠物店因为“失职”,赔给狗主人1000元“纯种损失费”。
孙小姐是南京市一外企职员,她的爱犬“豆豆”是只纯种迷你巧克力贵宾犬,已经2岁多。一个多月前,孙小姐要到外地培训一个月。她只好将爱犬寄养在一家常去的宠物店。孙小姐说,当时,她反复叮嘱店主,“豆豆”正在发情期,一定不能和别的公犬接触。
培训结束,孙小姐回到南京就赶到宠物店接“豆豆”。看到孙小姐,店主说,因为宠物店笼子不够用,她便把“豆豆”和一只博美公犬“同居”,结果“豆豆”已经怀孕半个月了。孙小姐当时就很生气,她认为,豆豆怀孕,责任完全在于宠物店。而宠物店认为自己不可能24小时照看小狗。经过民警调解,宠物店愿意赔偿孙小姐1000元损失费。
《南京日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