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5日电问:前不久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请您简要介绍一下黑龙江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
答:搞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是中央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之初就明确提出的。 就是要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建立新形势下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工作方面有新收获。按照中央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委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对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工作及时作出了部署,针对黑龙江省先进性教育的进展和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召开专门会议,对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进行研究;组织专门力量,对巩固和加强黑龙江省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行探讨。特别是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后,省委结合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在分门别类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全省基层组织情况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实施“先锋工程”的意见》、《关于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关于构建共驻共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的意见》、《黑龙江省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五年规划(2006——2010)》四个文件。同时,全省各级党组织围绕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了此项长效机制文件、制度,使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制度建设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省委首先制定《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实施“先锋工程”的意见》等四个文件的目的和意义。
答:研究制定这四个文件,主要是为适应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适应党的先进性建设,落实好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围绕黑龙江省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和谐龙江”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历时一年半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形成的好作法好经验,系统规范起来,长期坚持下去,使全省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这对于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更好地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于更好地发挥好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为黑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后黑龙江省还将根据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实际需要,继续完善、制定出台相应的制度。
问:在黑龙江省这四个文件的起草过程中,注意把握了哪些原则?
答:在文件的起草过程中,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意把握了以下几点:
一是充分吸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方面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充分吸收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各级党组织在党的建设实践中创造的经验。二是从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有利于促进发展出发,针对不同领域党建工作的特点,明确各自的目标和任务。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原则性和可操作性有机统一。四是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并尽可能吸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意见。
问:黑龙江省四个文件主要有哪些特点?
答:党的建设是个系统工程,特别是新时期,党的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同时,又做到整体推进,至关重要。所以,在制定这四个文件时,我们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既体现党建工作的整体性,又突出重点工作。总体上说,《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实施“先锋工程”的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黑龙江省开展经常性党建工作的总纲,涵盖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各个领域。而其它三个文件则着眼于解决当前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针对不同领域党建工作提出了目标、要求、措施。二是既系统配套,又从各方面的实际出发。这四个文件注意了相互间的衔接。比如,在党组织设置上,《黑龙江省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五年规划(2006——2010)》提出“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生产经营比较稳定的‘两新’组织要单独组建党组织”。在《关于构建共驻共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的意见》提出“要积极推动社区党建工作向‘两新’组织聚集的商务楼宇和工业园区延伸。对于辖区内无上级党组织管理的‘两新’组织党组织,街道、社区党组织要负起责任来”。在《关于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提出“根据党员流向,积极探索创新‘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建立农民工党员临时党支部,把党组织建立在农业专业协会和各种联合体上等党组织设置模式”。而这些内容,又统一于《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实施“先锋工程”的意见》的“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之中,从而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同时,这四个文件又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尽量使规定明确,简便易行,便于基层操作。三是既广泛吸收了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又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基层党建工作中创造的成功经验。
问:全省各级党组织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特别是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黑龙江省四个文件是如何加以体现和吸收的?
答:近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龙江”等战略任务,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创造了许多成功经验。特别是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奠定了实践基础。我们注意认真总结提炼各级党组织创造的成功经验,在相关文件的指导原则、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等方面予以充分体现。比如,把坚持围绕中心、促进发展和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作为实施“先锋工程”的重要原则;把明确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全面负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基层党组织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纳入实施“先锋工程”、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体系;把围绕建立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作为深化“三级联创”的具体内容;把继续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党员找党组织的“双找”活动,开展“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和设置“共产党员岗位”等载体活动,作为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管理,促使社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基本方法;把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和管理体系、认真抓好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措施。
问:省委为什么把实施“先锋工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黑龙江省经常性党建工作的总纲?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个领域是如何体现的。
答: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五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时指出,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根本在于增强广大党员的先进性意识,激发其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重点在于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员队伍整体的先进性;关键在于完善制度和机制,把党的先进性要求转化为党员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党建经常性工作中必须牢牢抓住“一个根本”——增强广大党员的先进意识,切实突出“一个重点”——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时时把握“一个关键”——完善制度和机制。实施“先锋工程”正是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胡锦涛总书记这些新的要求。我们针对不同领域党建工作的特点,提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做各自领域的先锋。比如,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成为促进农村发展、引领农民致富的先锋,关心农民疾苦、维护农民利益的先锋,繁荣农村文化、倡导文明新风的先锋,推进民主管理、保障农民权利的先锋;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努力成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企业发展的先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企业改革的先锋,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先锋,建设诚信文化、树立企业形象的先锋,关心群众利益、维护企业稳定的先锋;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努力成为服务社区群众、关心弱势群体的先锋,整合社会资源、共建文明社区的先锋,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友爱和谐的先锋,等等,既体现了各领域党建工作的特点,为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提出了要求,又为解决当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方向。同时,我们在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和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等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文件精神,也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
问:黑龙江省其它三个文件着眼于解决当前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关于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主要是针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与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农民增收仍较缓慢、人居环境还比较落后等矛盾比较突出,以及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一些乡村党组织、党员干部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亟待提高的实际,紧紧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任务,对县、乡、村三级党组织的任务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当前农村党建工作的重点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农村基层干部队伍、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关于构建共驻共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的意见》,主要是针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对社区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及社区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深入开展社区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创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先进区(县、市)委、“五个好”街道、社区党组织)、改进和创新社区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共驻共建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工作,努力形成共驻共建的良好局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黑龙江省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五年规划(2006——2010)》,主要是根据省委九届七次全会提出的“经过五年的努力,使黑龙江省非公有制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超过50%%”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两新”组织贯彻执行,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为“两新”组织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组织保证。
问:怎么抓好黑龙江省四个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全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答:就贯彻落实这四个文件,省委专门下发了文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委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进行组织学习讨论,将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和经常性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学习宣传。要把这些文件作为培训党员和干部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学习班、辅导讲座等形式,加大对文件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领会文件精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要求上来。三是把贯彻落实省委四个文件与贯彻落实中央四个文件有机结合起来。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对照中央和省委的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提出切实有效的贯彻措施,推动经常性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加强对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了解和掌握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五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及时研究制定新的规定要求,努力实现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提供切实可靠的制度保证。作者: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编辑: 孙岚 国 内 国 际科 教 娱 乐社 会 体 育专 题 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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