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商报记者 林立 报道
就在南京KTV商家集体上书国家版权局敏感之际,昨天,国家文化部相关司局向南京歌舞厅协会发来传真,邀请其前往北京商讨KTV收费标准事宜。
昨天下午,南京市歌舞厅协会李新宁会长离宁前,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三份声明表示,KTV收费是为了保护该行业健康、法制地发展,而不应该成为大家疯抢的一块“肥肉”,KTV商家的利益理应得到关注。
紧急发表三份声明
据了解,9月1日,南京市歌舞厅联合南京17家规模较大的KTV商家,召开第二次内部听证会,达成“南京仅能承受0.2元”的收费意见,并很快上报国家版权局。未得到国家版权局的正式批复,昨天却等来了国家文化部的传真,邀请南京市歌舞厅协会迅速前往北京,就“KTV收费标准”进行商讨。
在南京市歌舞厅协会李新宁会长发表的三份声明中,提前透露南京商家对此次收费的立场。他告诉江苏商报,第一,0.2元/天的收费标准是南京KTV商家经过激烈讨论、论证后的结果;第二,南京KTV商家也同意支持版权收费,赞成用法制管理市场;第三,KTV收费不应成为某些方面争抢的“肥肉”,KTV商家的利益应该得到关注和保护。
收费能否解决版权纠纷
据了解,南京卡拉OK厅平均拥有的包房数200多间,实际用于经营的包房数只有107间。卡拉OK企业现有包房约12000间。按着版权局公示的收费标准,每年最高需要交纳5000万。
根据上海方面估算,每年进行版权管理所收入的管理成本则在20亿元人民币左右。“据我们估算,远远不止这个数字,并且要高出很多。”李新宁会长表示,这20亿元人民币,似乎成为了大家都来争抢的肥肉。即使是管理成本费,也应该按程序纳入公共财政体系,不能是“谁收谁得”、自入口袋。而且,交了这些钱,能否就能从根本上解决版费纠纷问题?
记者采访KTV商家时,他们流露出同样的担心:版权局是否和所有的版商都达成协议?假如有100个版商,就算版权局和99个都谈成了收费标准,只有一家不同意,结果还是可能造成,这一家版商还是来找KTV商家追讨版权费。况且又何止100个版商呢?
KTV商家利益谁来关注
“南京提出的0.2元/包房/天的标准太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江苏代表处相关负责人向江苏商报表示,12元的最高限度,不一定会在南京实施,可0.2元的标准也太低了,不一定会被采纳。“南京KTV商家免费的午餐吃太久,现在应该意识到版权收费已成趋势。”江苏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的覃阳笑言。
“如果按这个标准来收取,就不存在KTV商家利益受到侵害,因为商家只能去关门不干了。”南京歌舞厅协会李新宁会长表示。
目前,南京卡拉OK厅双休日的包房使用率平均可达到50%,而平时包房的使用率平均仅达到30%。如果按版权局公布的版权使用费标准计算,每年支付版权使用费接近100万元,无形中该企业的运营成本又增加了近100万。
而文化娱乐业本身的税、费就高达25%以上,加之量贩式、大众化的经营方式,必将造成卡拉OK企业运营压力加大。
“即使这样,我们仍然赞成版权收费。”李新宁表示,可交了钱,是不是就能解决多年来存在的版权纠纷问题呢?这些钱最终给了谁?按规定,一部分给音乐发行公司,一部分给词曲作者。如此庞杂的工作,谁去监督呢?商家的利益谁又来关注?
这些都是目前尚未明确的问题。“版权局和文化部门全都含糊其词。”李新宁会长说。(5版《商 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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