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9月15日电(记者卜云彤)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从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中深挖案件线索,最近通过审查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因违规办理信用证造成的呆账坏账,从中挖出该行多起商业贿赂大案。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反贪部门获取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有关工作人员违规办理信用证的情况后,经分析认为,案件从表面上看是违规违纪问题,其背后很可能隐藏着商业贿赂案件。 检察机关首先查出了海南省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原主任李家祥1996年初至1997年底先后6次收受海南广福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原经理马家仁“好处费”人民币200万元的事实。
1995年11月至12月,在李家祥的帮助下,马家仁分别以海南广汇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广福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的名义从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国际业务部违规办理20单信用证,共计金额5000多万美元。
此后,办案人员又顺藤摸瓜,成功挖出了该行工作人员和原行长麦某某(在逃)及其儿子麦发雄在办理信用证汇兑业务中,收受海南美伦公司原经理符永恒贿赂人民币318万余元案;国际业务部结算科原科长林群违规开具信用证20单,收受海南宏坚贸易公司原经理刘炳坚贿赂人民币10万元和马家仁贿赂人民币22万元案;国际业务部原副主任陈明华在审核开具信用证工作中,收受刘炳坚贿赂人民币250万元案。
在这些商业贿赂大案中,涉及受贿案4件5人,有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2人,行贿案3件3人,共追缴涉案赃款和非法所得人民币2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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