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原司长被判无期
受贿200余万元为企业帮忙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昨天上午,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被一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据审查,徐放鸣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为企业提供帮助,共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达214万余元。
徐放鸣先后担任过财政部商贸金融司副司长、国债金融司副司长、金融司司长等职务。经审查,他于1997年至1998年期间,接受北京诚奥达商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韩冰的请托,利用其主管金融工作的职务便利,向农发行推荐中国电子租赁有限公司承揽业务,使该公司获得农发行4亿余元的汽车租赁业务,而诚奥达公司也从中获得700余万元的中介费用。
此后,在农发行深圳分行购买办公用房时,徐放鸣又向农发行推荐了韩冰介绍的房屋,使韩冰从中获得200余万元。韩冰为感谢徐放鸣的帮助,分4次给予徐放鸣20万元人民币和10.8万美元的贿赂,折合人民币总计109万余元。
此外,徐放鸣还于1999年至2000年,为另一公司谋求利益,并分3次收受贿赂12.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5万余元。
据悉,徐放鸣的落马缘于农发行原副行长于大路的揭发,作为农发行腐败窝案的主犯,于大路因揭发徐放鸣有功而获得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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