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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递交反诉状,称冲突中被李文打伤 昨日,李文一身花格衬衫出现在朝阳法院,为她在工体BABYFACE酒吧被打一事“讨公道”。本报记者 徐春柳 摄
本报讯(记者徐春柳)因在夜场BABYFACE与人发生冲突,李文将与其发生冲突的李娜和BABYFACE一起告上朝阳法院。昨日上午,此案开庭时,李娜当庭递交了反诉状,称她被李文打伤并索赔。
5月13日晚,李文来到BABYFACE工体店观看表演时,见到北京女孩李娜和另两名女孩跑到自己所包的卡座前观看演出。由于对方挡住了李文视线,她随即要求BABYFACE的工作人员请三名女孩离开。随后双方发生冲突,李文多处软组织挫伤。其后,李文将李娜告上法院并索赔,同时李文认为BABYFACE在冲突发生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追加其为第二被告。
昨日上午开庭时,被告李娜提交了反诉状。“我告李文与李文告我的差不多,误工费比她多了600元,还有1000元的眼镜费用。”李娜称自己是一家私营服装店的老板,当时是因为口角后李文用手机拍她照片,她才进入了李文卡座与之发生冲突。
本案的第二被告是BABYFACE工体店,但应诉单位是弗拉门戈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法官称原告搞错了名字,只能撤诉,再重新追加被告。本案将于10月12日再次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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