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制短信服务须“请求确认”
据新华社电信息产业部14日发布通知,电信企业在向用户提供诸如包月短信、订阅短信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时,必须发送“请求确认信息”。
通知规定,电信企业在进行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宣传时,应在醒目位置明示信息费的资费标准和收取方式等内容;未按要求进行明示的,电信企业不得向用户收取信息费。
通知称,用户申请短信、彩信等订制包月类、订阅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时,基础电信企业应当事先请求用户确认,未经用户确认反馈的,视为订制不成立,且不得向用户收费;给用户发送的请求确认信息中,必须包括移动信息服务企业的名称、具体业务名称、资费标准、退订方式等应告知用户的信息。
通知还称,对于如有奖竞猜、有奖问答等需通过用户多次参与或互动才能完成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电信企业应在业务宣传时标示出用户一次成功参与该项业务所需的信息费总额;对于涉及信息费、通信费等多项收费叠加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电信企业应明确告知用户该业务收费的整体构成。
通知指出,用户通过短信方式向基础电信企业进行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查询、退订和确认反馈时,基础电信企业应向用户免收相关费用。
楼盘大产权将能网上查
信报讯(记者蔡雪婧)开发商要是没办“大产权”,小业主也就没法办自己的房本。可怎么能知道开发商是否办理了“大产权”呢?10月10日起,您只要上网,就能查到。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建委得到的消息。
昨日,市建委下发了《关于网上申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自2006年10月10日起,凡申请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申请人)的,都需通过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信息系统(www.bjfdc.gov.cn,以下简称权属系统)进行网上申请。这个“房屋权属初始登记”就是俗称的“大产权”。也就是说,包括开发商在内的房屋建设者办理“大产权”时,都必须进行网上申请。
市建委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开发商网上办理初始登记后,在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时,单位申请人也需通过权属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市建委此举正是为了方便购房人查询所购楼盘大产权情况。该人士还透露,北京市建委正在建立网上权属登记系统,今后,不排除购房人个人的产权证办理也将进行网上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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