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殷文静)江苏省127个检察院中除4个派出检察院外,有30个检察院设立了专门的检务督察机构,没有设立专门机构的检察院均有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检务督察。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有检务督察人员288人,其中专职90人。 从组织机构的建立健全到督察人员的配备,再到工作的开展,全省检务督察工作体系已基本形成。这是记者从9月11日至12日在南京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去年12月,省检察院党组决定成立检务督察办公室作为开展检务督察工作的专门机构,在检察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目前,省院检务督察办公室有8名具备法律职称的业务骨干。南京、无锡等7个检察院设立了检务督察专门机构,其余6个省辖市检察院均有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检务督察工作。除4个派出检察院外,全省109个基层检察院中有22个设立了专门机构,其余87个也有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
去年底,全省检察机关统一制定了《办案工作流程(试行)》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试行)》,并于今年1月1日在全省试行。日前,13个省辖市检察机关按照省检察院的要求已对辖区内今年上半年所办案件质量进行了检查考评,省院检务督察办公室于今年7月组织22名业务骨干对南京、徐州、南通、盐城4个省辖市检察机关进行了办案质量的试考评。
省检察院检察长周振华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全面执行《办案工作流程(试行)》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试行)》,不允许留空白,年底要全面考评,而且要健全完善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考评结果要与评先表彰结合起来,并为明年的信息化建设作好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