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9-16 7:38:23据《重庆晚报》报道郑国良,今年35岁,重庆沙坪坝区西永镇人,曾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在服刑期间,郑越狱逃脱,之后抢劫作案6次,其中两个受害人被杀害并碎尸。
14日,郑国良和3个同伙在重庆市一中院受审。 公诉人指控郑国良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脱逃罪。
只有初中文化的郑国良,一直没有正当职业。1991年,他因抢劫罪被四川省高院裁定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后,他一直在新疆阿克苏市温宿县一监狱服刑。1994年,他趁保外就医机会,从监狱逃跑。当地警方随即组织搜捕行动,终于再次成功抓捕了郑国良。于是,警方给郑戴上脚镣手铐,押上火车,准备送回监狱。郑国良趁押解民警不注意之时,翻出火车车窗,消失在茫茫沙漠中。
此后,郑国良逃窜到广东省东莞市和四川省成都市,先后多次抢劫他人。在成都作案后,郑国良流窜到四川省达州市。他在当地一家火锅馆当厨师,还结交了一个女朋友。通过女朋友,郑国良认识了女青年梅儿。梅儿的男朋友是港商,经常送她价值不菲的首饰。2003年3月4日,梅儿约郑国良的女朋友吃饭,郑国良看见梅儿男朋友送给她的钻石项链,心生歹意。当天,他把梅儿骗到自己的租赁房,捆绑后抢走9万余元和价值1万元的首饰。然后,他用领带将其勒死,再用水果刀以关节为界,将梅儿肢解为17包,掩埋在大树下。2005年4月14日,郑国良以合伙做生意为由,伙同李波和邓小全将罗某骗到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采用相同的方法,抢走1.4万元,并将其用领带勒死再分尸。
经举报,2005年7月12日,郑等人在重庆被抓。14日庭审中,郑国良对于检方指控的抢劫、故意杀人和脱逃罪均无异议,法院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