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截至8月底,毕节地区国税系统共组织入库煤炭生产环节增值税3.21亿元,同比增收1.57亿元,增长96.1%,拉动毕节同期税收增长8.45%。占全区税收收入比重的17.3%,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
去年以来,毕节地区国税系统改变征管模式,对煤炭生产企业实行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吨煤税负由过去的13.65元/吨上升至现在的19.3元/吨。今年1至8月全区煤产量为1800万吨,有1280万吨煤的税负在去年的基础上拉动煤炭税收增收7280万元,占同期煤炭增值税增收额的46.4%;全区从今年5月份起对去年煤炭运输发票实行“点对点”“一对一”的清理清算,并加强对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纳税评估,近3个月内已使全区煤炭增值税增收1500余万元;征管因素增收的煤炭税收,占同期煤炭税收增收额的56%;火力发电机组的增加拉动了煤炭产量和销量的快速增长。全地区煤炭产量接近1800万吨,比去年增产200余万吨,煤炭产量的增加,拉动煤炭税收增收6800余万元,占同期煤炭税收增收额的43.3%。
作者:王瑜 张益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