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江研 记者 张璐)今后,在江宁区欠账的“老赖”将不可能再在该区买卖房产、从银行贷款,银行账户一有变动,法院将第一时间掌握信息。昨天下午,江宁区法院与公安、检察、工商、房产等部门及多家银行,联合签署“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及‘执行威慑机制’意见书”。 据悉,此举在全市基层法院尚属首创。
记者了解到,法院将“老赖”名单及时通报给各部门,各银行和信用社应及时向法院通报“老赖”账户的开户、存款情况及一切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资料。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款项到账,法院可立即进行执行。同时,金融机构承诺不得向“老赖”发放贷款。该区房产部门则负责向法院提供“老赖”名下可供执行的房产情况。“老赖”买卖房产、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等,房产部门将及时把信息反馈给法院执行部门。此外,工商、审计等部门也各有“分工”。
江宁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措施形成书面“意见”后,涉及到的相关部门会更有效地协助法院解决“执行难”。
据介绍,自今年3月,我市法院正式启动“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以来,江宁区法院已运用该机制执行案件118件。而“老赖”受到该机制的震慑,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的案件达到381件,比去年上升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