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昨日从市纪委获悉,2006年国庆、中秋节即将到来,为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市纪委专门制定下发了有关党员干部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市纪委要求: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肃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禁止借过节之机突击花钱和乱发钱物,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严格执行组织外出参观考察的制度规定,严禁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到外地公款旅游;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参加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聚会活动,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并借机敛财;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加赌博,参加赌博的,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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