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耕)2003年1月至今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48420件69464人,提起公诉56295件79675人,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260件1467人,提起刑事、民事和行政抗诉261件。 这是市检察院检察长慕平昨天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工作报告中公布的数字。
报告透露,2003年1月至今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29件,促使公安机关主动立案32件59人;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通知公安机关立案48件72人。此外,全市检察机关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到案128人、追加起诉到案75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6436人、不起诉1592人;对侦查活动中刑讯逼供、违法取证等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3件、检察建议434件。RJ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