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9月16日讯:
日前,海南省委组织部就海南省盐务局党委违反规定任用干部问题发出通报。
2005年4月,海南省盐务局党委将担任副科级职务仅1年4个月的郑某破格提拔为组织人事处主任科员。 同年7月,省盐务局党委又将刚破格提任正科才3个多月的郑某提拔担任组织人事处副处长。省盐务局党委破格提拔郑某没有进行民主推荐,而且两次破格提拔均没有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违反了《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委组织部派员调查并责成省盐务局党委撤销破格提拔郑某为组织人事处副处长的任命决定。
2005年12月,省盐务局党委在组织人事处处长在任的情况下,又任命郑某为组织人事处代理副处长,其做法在客观上已造成变相提拔郑某的后果,在干部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
据此,省委组织部再次责成该局党委撤销关于任命郑某为省盐务局组织人事处代理副处长的决定,并就有关问题进行整改。
违规用人 立项督查
又讯为了认真做好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严肃查处违规用人问题,日前海南省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实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要求,严重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选人用人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立项督查制度。被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列为立项督查的问题,由省委组织部直接调查核实;被省委组织部列为立项督查的问题,由各市县委组织部,省直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处调查核实,并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呈报调查核实报告。
《通知》强调,被省委组织部列为立项督查的问题,应在60日内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报告查核结果,因特殊原因逾期不能查结的,要及时报告查核进展情况并说明理由。(曾苗 潘学琳)(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