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长县郑庄镇人民政府只有40名干部,却于2002年举债建起一座办公大楼,至今近一半房间闲置无用,并有120万元工程款没有还清。为了偿还欠款,郑庄镇于2005年9月与所属的13个村签协议,要求每个村在镇政府租一间房作为“办事处”,租金10万元。 在上级部门的要求下,近日郑庄镇才将协议收回。40名干部和近90间房
延长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郑庄镇坐落在县城以南25公里的山沟里,镇子不大,但镇政府的3层办公楼却是十分抢眼。在这个每层20间、每间20余平方米的办公楼里,办公的干部只有40人。此外,这里还有近30间平房。
郑庄镇镇长高斌介绍,这座办公楼2002年竣工,总造价220万元,已兑付100万元,目前尚欠工程款120万元。
记者在郑庄镇政府院内看到,办公楼只有二楼全部正常使用,一楼全部闲置,三楼和平房内的许多房屋内堆放着积满尘土的杂物。高斌说,近90间房除了作为40名干部的办公室外,其余用做各种活动室、会议室、储藏室等。各村须租楼当“办事处”
延长县郑庄镇对各村实行的是“村财乡管”。正是这一体制,让镇政府的决策者想到了一个“解债”办法:转移支付,让各村租用镇政府办公楼当“办事处”。
记者在郑庄镇采访时发现,许多村都有一份与镇政府签的《房屋租赁协议》。
在郑庄镇党屯村村委会主任张文同家里,记者见到了这份协议。签协议的甲乙双方为郑庄镇人民政府和郑庄镇党屯行政村。协议主要内容是:镇政府将办公楼一楼的一间门面房租给党屯村,供党屯村用于“办公、信息联络、农副产品推销及经营等”,租期30年,租赁费10万元,并于签协议之日一次性交清。协议日期为2005年9月26日,并盖有双方公章。郑庄镇已收回租房协议
延长县委副书记李五明介绍,延长县有关部门已经发现郑庄镇与村上签的这份租房协议,并已要求郑庄镇收回协议。郑庄镇政府办公楼的工程建设方、延安环监工程公司负责人景生国告诉记者,120万元欠款已经拖了6年,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
镇长高斌说,目前延长县已经向陕西省有关部门申报了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项目,上报的乡镇中就有郑庄镇,如果省里有关部门批了,届时可以用其来偿还部分欠款。另外县里也可以帮助解决一部分。至于没有投入使用的一楼,将整体向社会出租。(据《杭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