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液晶分屏系统龙岗推进“阳光”审判
龙岗法院审案时法官和当事人可同步观看庭审记录
本报讯龙岗法院投资十几万元,在全院28个审判法庭的原、被告席上加装了液晶分屏系统,与书记员的电脑主机连接,这样,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本席前的液晶显示器,即时同步观阅书记员的庭审记录,有效地保证庭审的准确和进度。 这是龙岗法院目前继续加大审判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行“阳光审判”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龙岗法院此举走在深圳市法院系统前列。液晶分屏系统的装配,首先便于法官掌握庭审节奏,可以反映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和掌握庭审过程的连贯性,有利于法官在审判实践中提高业务能力,有效提高审判效率。其次,对书记员(速录员)提出更高要求,书记员必须具备较强的理解综合能力和更快的速录技能,不仅要在面对不同当事人、不同语速和不同地方方言的情况下进行即时记录,还要快速跟上庭审节奏,把握庭审争议焦点,以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保证一次性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让法官和当事人认可。再者,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当事人在庭审时对笔录保持同步阅读,认可了记录内容,庭审结束后即可签名确认,避免了庭审后再阅签引起的延时与核对争议。
液晶分屏系统的使用,方便了当事人进行辩论,增加了庭审的透明度,提高了审判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