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15日,山东省沾化县每月一次的“民主议政日”又开场了。在富国镇大王村,一场“水改决议”正在进行。“谁说咱村通上自来水是好事?俺就有意见!咱这个1800口人的村,水费涨了5毛钱不算,咋还多出2256元的补差费?”村民代表王卜南老人率先发言。 村支书王连三解释道:咱村自来水跑冒滴漏现象太严重了!涨了价还有亏空,为了不停水,村里只能拿钱先垫上。今天咱就想出个办法。经过认真讨论,大家商定各家都把水表挪出院,然后由村里定时放水。不到1小时,一项事关全村群众利益的“水改决议”被全数通过。
像沾化一样,目前在建设新农村的进程中,很多地区都在积极创新并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在规划编制、项目选择、工程实施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
新农村建设造福农民群众,新农村建设必须紧紧依靠农民群众。如果没有农民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愿望就会落空。因此,激发农民建设自己美好家园的积极性,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2006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科学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可行性。
激发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关键要坚持这样几点:一是在确定干什么、干多少、如何干的过程中,要和农民充分协商,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二是切实实行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建立激励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机制。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认识和文化科技水平。
具体而言,就是要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取消一切束缚农民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营造鼓励农民干事业、帮助农民干成事业的良好环境,让亿万农民创造社会财富的潜能得到充分释放,让广大农村丰富的资源、资本和劳动力的活力竞相迸发。
鼓励广大农民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好家园。动员和组织农民建设新农村,要注重运用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的方法,用好“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的机制,项目决策要经过农民民主讨论,实施过程和结果要接受农民监督,不能包办代替,不能超越农民承受能力,更不能强迫命令。
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推进村务公开,使农民成为建设新农村、管理新农村的主人。把全面提高农民素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农业技术培训,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