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岚桦通讯员兴利)记者从海南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前几年改革试点基础上,今年继续深入进行。按照实施方案,从10月1日起,省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就是政府财政支出的款项,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国库支付系统直接统一结算,用款单位根据需要,申报分月用款计划,财政部门审核用款计划,并根据需要采用“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方式,通过财政部门为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给供货商、收款人或基层预算单位,取消了资金层层转拨的办法,减少了中间环节,加快了资金拨付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据省财政厅有关人士介绍,目前省本级已经有196家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在今年10月1日后,省本级尚未实施改革的单位将开始全面实施。目前,海口、三亚在市本级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琼海市结合“镇财市管”改革,在乡镇一级也开始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