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人:陈先生
报料时间:前日晚7时许
报料内容:一名出租车司机捡到6000元现金,在并没有给乘客打发票的情况下,他主动把钱交至公交治安分局城北所。
前日,来自宜兴的陈女士到南京来办事。
将陈女士的包送至公交治安分局的,是丁山出租公司的一位的哥,40多岁。前日下午5时左右,在吃晚饭之前,他习惯性地整理了一下车子,发现车后座有一个包,里面有各种文件材料以及大量现金。这名的哥见有这么多东西,也没多想,立刻又上车,将东西送到公交治安分局城北所。民警通过身份证,查到陈小姐的电话,将失物归还给了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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