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表示,今后中国将推出幸福指数、人的全面发展指数、地区创新指数以及社会和谐指数等一些新的统计内容,以适应各方面对中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以及民生、人文等方面的需求。
由理论探讨到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幸福指数”在短时间内被社会广泛关注并接受,反映了人们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模式的反省和思考,也体现了一种新的执政理念:通过关注社会和个人的和谐发展,以修正“GDP崇拜”下的急功近利。
然而,幸福指数能否真正成为引导地方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指挥棒”,仍存争议。
首先,在习惯“官出数字”的考核体系下,幸福指数会不会成为新一轮造假的对象?像GDP这样客观可查的数据尚且可以注水,那么“幸福感受”这类软指标更可能在行政权力的诱导下失真。
其次,即便采取了与国际接轨的统计方法,得出的结论是否能反映真实的客观实际?
前不久,英国“新经济基金”发表了一份《幸福星球指数》报告,对全球178个国家及地区做了一次“幸福”大排名,南太平洋上一个不知名的岛国瓦努阿图名列“幸福”榜首,而八国集团的成员则全部被排在了50名外。无独有偶,我国中部某省今年4月公布的一份幸福指数报告称,农民的幸福感超过城里人。
笔者并不怀疑上述调查的科学性。当群体的生活状态被纳入科学研究的程序和范式中,得出的结论与主观印象存在差距在所难免。只是,如果有机会让农民和城里人重新选择自己的出身,恐怕很少有人会选择当农民的。
类似由“指数”引发的争议并不鲜见。从GDP、基尼系数到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政府、学界和民间的评价从来是各有各的道理。说到底,再精确的数字也无法全面反映复杂的社会生活,而对数字的解释也离不开相关利益者的价值评判。在整体人群幸福质量提升的同时,弱势群体的声音很可能被掩盖在“指数”之下。
对社会大多数成员来说,幸福就是稳定增长的收入、公平充分的机会、快乐和谐的家庭和友好健康的环境。把这些幸福的因素分解到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各式各样的指标和目标早就写进了工作规划。其实,要让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幸福,归根结底要由百姓自己说了算。群众最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在公共事务决策中更广泛地听取民意,也许会减少幸福指数与现实的误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