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民间,高斌被称为“高霸天”。案卷显示,以他为首的犯罪组织在武汉荷包湖地区长期鱼肉乡里,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凡是在荷包湖地区经商的人,多数要向高斌表示表示”,不然,“不只是钱赚不到,还要当心小命”。
与其他涉黑案件相比,武汉“高霸天”高斌在暴力敛财路上,对团伙成员有一套严格的“管理模式”。
9月14日,高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案一审公开宣判。高斌获刑2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罚金2万元,高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其他13名成员被依法判处5年至16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1年至4年,高斌之妹高春花构成寻衅滋事罪、包庇罪被合并执行刑期1年6个月。抢夺工程暴力敛财
自2001年以来,现年32岁的高斌先后纠集当地无业人员杨福洲、杨大双、董文福、高源、魏红强等人,形成以高斌为首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以高斌与其前妻张某共同组建的“武汉市东西湖区琛峰建材服务部”和“武汉琛峰经贸有限公司”为依托,集中食宿、抢夺工程、垄断沙石料的运送业务,采取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
依靠暴力,高斌在当地的“声望”猛涨,一村民说,荷包湖农场的人哄孩子时,只要说“高斌来了”,孩子便“吓得大气不敢出,再也不哭了”。
这虽是一句玩笑话,却反映了高斌的冷血与残忍在当地形成的影响。警方后来调查走访时,当地群众甚至戏称高斌“实际上就是荷包湖农场场长”,而杨福洲就是“荷包湖农场书记”。即便是高斌后来落网了,警方前去调查的时候,只能在深夜偷偷进村,反复对受害人表示不对外公开后,才逐步了解到该犯罪组织的真相。逢年过节向下属送红包
身高1.65米、其貌不扬的高斌对团伙成员的“管理模式”令人瞠目。为了让其团伙成员有“强烈的归属感”,高斌授意其妻子张某租了9处房子,帮其成员购买衣、鞋、手机,每年逢年过节还向下属派送红包和色拉油。
为了武装这支队伍,他不惜重金买来了两把手枪。在每一次伤害绑架、敲诈勒索行动前,高斌都会对活动所需要的车辆、人员、武器、受伤治疗等费用,列出详细的预算清单。
“奖惩制度”是高斌“高氏黑帮”的一个显著特征。他对手下下达了“5个不准”的要求:1.不准不听指挥;2.做事不准偷懒;3.遇事不准贪生怕死;4.不准起内讧;5.不准吸食毒品。送礼安抚受害群众
在三次打砸一家超市后,武汉一家新闻媒体报道了此事。高斌深知此事难以“摆平”,便授意王某和高某当替罪羊,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为显示对手下的关心,在两人前往派出所的前夜,高斌举行了盛大宴会,为他们送行。酒足饭饱之后,又安排他们去量贩店唱歌。找来两个“小姐”,安排两人进宾馆“舒舒服服睡一晚”。后来这两人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他主动负担了所有费用,而且经常带着团伙成员去探视。
为了安抚受害群众,他采取了“萝卜加大棒”的政策。部分被他敲诈、勒索过的工程承包商、渔民、果农,事后都收到了他送来的“礼物”:一点小钱或者水果。
据了解,高斌虽拥有两百多万元、轿车1台、房产3处,他豢养的手下却没有一人拥有超过1万元的存款,绝大多数是今朝有酒今朝醉,身无分文。
2003年将“经营部”变更为公司后,高斌出任总经理,其妻子张某则任财务主管。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