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业主停放小区的车辆被划伤,物业管理方称没有责任。南岸某小区的两户业主为此向本报投诉,物管收了停车费难道可以不负责?
昨上午9点,南岸某小区A区住户程光杰出门时,发现停放楼下小区公路边的帕萨特轿车车身,被人划了一条近3米长的槽痕。 同时,程光杰发现相邻停放的另一辆帕萨特轿车,引擎盖上也有一条约30多厘米长的划痕。
该小区A区住户介绍,小区现有车辆多出小区停车位置一倍多,部分业主开车回家后,只能将车临时停放在小区公路边。物管收取停车费,两小时以内免费,24小时内15元封顶。
车子被划伤的两位业主认为,物管方既然收了费,车辆被划伤就应承担损失。
物管方拒绝承担责任。物管保安部樊经理认为,业主开车回小区,没有正规的停车位,物管人员也不可能禁止其停放,只有指定这些临时停车位置,所收费用只是正常的清洁等服务费,不是安全保证金。
樊经理称,物管日常收费只能维持正常开支,如果这种情况都要物管来赔,物管公司恐怕早就赔垮了。因此,他建议业主报警,让公安机关揪出破坏者,追究赔偿责任。
重庆衡信律师事务所唐用强律师认为,既然收费,业主和物管就形成保管服务合同关系,物管有义务保证财物完好无损,应该赔偿损失。(记者丁香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