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站内检索按内容查询: 全部类型 热点关注 北京新闻 中国新闻 国际新闻 财经新闻 体育新闻 娱乐新闻 两会新闻房产汽车消费指南按时间查询: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01月 02月 03月 04月05月06月 07月 08月 09月 10月 11月 12月 01日 02日 03日 04日 05日 06日 07日 08日 09日10日11日 12日 13日 14日 15日 16日 17日 18日 19日 20日 21日 22日 23日 24日 25日 26日27日28日 29日 30日 31日公共信息 我要订报 联系我们 我要投稿 时报介绍 意见建议 关于广告 新闻线索 发行信息
2006年9月18日 星期一退还车辆购置税 莫信作者: 本报记者 石毅来源:
孙先生反映:我接到一名自称国家财政部金融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日前车辆购置税税率由10%降为7%,要将我购买车辆时多收的购置税退还。 还说,数月前曾给我投了一封退税邮件,但一直没有回应,现在需要我提供一张银行卡卡号和密码,并说,这两天是退税的最后期限,逾期不办理,本应退还的个人税费将充缴国库。随后,还留下咨询电话。不知是不是真的?
核实:记者拨打语音服务电话后,按对方留给孙先生的五位序列号查询得知,孙先生能退还5000余元税费。拨打人工咨询电话,一名接线员让记者提供退税的银行卡号和密码,并说在登记了银行卡后,车主只需几秒钟便能收到退还的税。接线员称,2005年底国家修改了车辆购置税税率。
回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处工作人员说,目前车辆购置税税率仍然执行10%的标准,近期并没有进行修改。从去年底开始,他们也接到大量反映类似情况的举报电话,希望车主不要上当受骗,接到电话后应及时举报。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的情况有两种: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
同时,国家财政部金融司工作人员提醒,金融司并没有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的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