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晨报记者林祺)前天下午,44岁的张金碧因腹泻、呕吐走进渝中区白象街社区卫生服务站时,还特地交代丈夫余广州,在家里为自己准备一些稀饭,看完病以后吃。家人没有想到,3个小时后,她就永远停止了呼吸。
输液时曾喊“受不了”
昨天上午,记者在白象街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观察室,见到了张金碧的尸体。张金碧的女儿余萍,向记者出示了当天下午张金碧输液的药瓶和医生开出的药方,上面的诊断结果写着:急性肠胃炎。
余萍说,当天下午5点多,妈妈在输头两瓶“乳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时,感觉手臂有些麻麻的。
当张金碧输液到最后一瓶药时,余萍发现,妈妈的脸色有些不对。“她一直说,受不了了,让护士赶紧把针头给她拔了。”之后,张金碧主动提出让护士给她输氧。
家属索赔30万元
输氧的同时,社区卫生站的医生开始对张金碧采取一些紧急抢救措施,余萍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十多分钟后,急救车赶到,此时,张金碧已经没有了气息,当晚8点15分,医生宣布张金碧死亡。
张金碧的丈夫余广州认为,妻子在输液过程中出现不适症状,医生应该有所察觉,但是却一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这才导致了妻子的死亡。
由于张金碧户口所在地正在进行开发,余广州提出,医院赔偿时必须要考虑妻子开发时所能获得的各种款项。因此,提出了30万元的赔偿要求。
双方正协商处理
昨天中午,社区医院的负责人邹锐对记者表示,家属的心情,他们可以理解。但是,他们认为责任现在还不能直接认定就在医院。“因为在输液过程中,对方曾因家中有事,4次私自调快输液速度,其中3次被护士发现后又调慢了。”
邹锐说,张金碧是多年的支气管炎、哮喘病人,这些都是认定责任中不能忽视的因素。而且,输液中采用的药品,全部都是不需要皮试的安全药品。张金碧出现的手臂麻等症状,是“沙星”类药物使用时出现的正常现象。
邹锐表示,院方正在积极和家属协商此事。如果证实确实是院方责任,他们绝不推卸。
来源: 华龙网 2006-09-18 05: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