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商管20066号
我局已于7月21日在《广州日报》发布催办年检公告,但仍有部分企业未按公告要求办理2005年度年检,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请未参加2005年度年检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办理年检手续,逾期我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具体名单请查阅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告栏和红盾网公告)。
广州市工商局红盾网网址:(www.gzaic.gov.cn)
广州市工商局及各分局公告栏地址:
广州市工商局:天河路112号
广州市工商局越秀分局:解放北路813号后座
广州市工商局海珠分局:广州大道南915号
广州市工商局荔湾分局:长寿西路70号
广州市工商局天河分局:黄埔大道西183号
广州市工商局白云分局:机场路棠景南街21号
广州市工商局黄埔分局:黄埔区大沙北路81号
广州市工商局花都分局:花都区新华镇花城南路2号
广州市工商局番禺分局:番禺区市桥镇兴泰路59号
广州市工商局南沙分局:南沙开发区芦湾石路下街7号
广州市工商局萝岗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3号
广州市工商局从化分局:从化市中田东路41号
广州市工商局增城分局:增城市荔城镇西园南路48号
广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中山一路金羊一街10号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六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