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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深入煤矿了解情况
办案人员正在研究案情
院党组听取案情汇报
看点
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煤炭资源丰富,煤矿众多。近年来,少数矿主为追求高额利润,私挖滥采等现象十分严重,导致煤矿安全事故频发。1997年至2002年,该县仅有证煤矿就发生安全事故89起,年均14.8起,造成人员死亡149人。自2003年以来,该县检察院大力查办煤矿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渎职失职犯罪案件,有效遏制了恶性安全事故不断攀升的势头。2004年,该县发生煤矿安全事故7起,死亡17人;2005年仅发生2起,死亡7人。
办案人员当起“学生”
1997年至2001年,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发生的82起煤矿重大责任事故中,有66起与矿山管理和安全监察有直接关系,然而却没有一名对煤矿安全负有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到追究。
2002年,该县检察院新的领导班子组建以后,检察长苏仲毅提出要重点查办煤矿重大责任事故背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犯罪,以遏制矿难不断攀升的势头。
为了在办案中赢得主动,该院渎检科干警首先当起了“学生”。他们通过调查走访和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煤矿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包括瓦斯爆炸和窒息、顶板塌方、透水、放炮、绞车事故等种类,其中放炮和绞车事故大多数属于工作人员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而瓦斯爆炸和窒息、顶板塌方事故的发生,均与安全监管不到位存在直接关系;透水事故则多是由越界开采引发。
接下来,为了全面熟悉和掌握煤矿管理机关法定职责和工作流程,该院干警又到县政府调取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分工资料,了解到该县有8个行政执法部门,即煤矿安全局、国土资源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地税局、国税局、公安局、乡镇企业公司、林业局,对煤矿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职责。其中煤矿安全局、国土资源管理局、乡镇企业公司三家单位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负有主要的监管职责。
了解到此情况后,该院通过与这些部门召开联席会、与有关安全技术人员座谈、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全面掌握了这三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工作流程、在煤矿安全监管过程中的具体职责以及对煤矿安全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掌握了这些内容,煤矿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办案人员就能在短时间内作出明确的责任划分。
建立检察机关同步介入调查机制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煤矿发生伤亡事故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1997年刑法修订后,检察机关更是被排除在事故调查组之外。为了及时有效地查办煤矿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实现检察机关同步参与煤矿安全事故调查,2003年以来,本溪满族自治县检察院积极加强与县煤矿安全局等部门的沟通,全面介绍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在思想上达成共识,逐步建立起检察机关同步介入煤矿安全事故调查机制。
加强协调,建立煤矿重大责任事故报案制度。该制度指凡有煤矿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行政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局、国土资源局、乡镇企业公司以及公安机关各乡镇派出所必须于当日向检察院渎检科报告,并确立上述单位的主管领导为报告第一责任人。接到报告后,渎检科要立即把报案线索登记备案,同时报告主管检察长。这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为第一时间掌握矿难信息,及时介入事故原因的调查创造了条件。
找准定位,明确检察机关参加煤矿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的法律地位和主要职责。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行政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这既是检察机关介入煤矿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的宪法依据,也给出检察机关介入煤矿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的功能定位,即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关注的是在煤矿生产中相关行政法规的执行情况,要重点查明煤矿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是否存在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犯罪。明确了这一点,检察机关就能在煤矿重大责任事故调查中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介入调查,同步展开案件初查和侦查工作。接到报告后,该院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获取是否存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行为的感性认识,掌握第一手资料,全面介入事故原因的调查。一是列席调查组的会议,了解事故调查的进度和工作情况,及时部署案件初查和侦查工作。二是旁听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知情人员的调查,及时掌握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员,同步开展案件初查工作。三是根据同步介入掌握的案件线索,果断采取以事立案的方式查办案件。
加大办案力度遏制事故高发势头
去年7月28日,本溪县天润煤矿发生致4人死亡的重大水害事故,办案人员在列席调查组会议时了解到,县煤矿安全局、县国土资源局、田师傅镇企业公司三家单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都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遂及时向检察长汇报,请求本溪市检察院渎检处的支援,一举立查了本溪县煤矿安全局安全监察科科长朴希民等6人玩忽职守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案。
2004年4月14日,本溪县南甸镇兴盛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5人死亡重大事故,事故调查组对南甸镇企业公司安全监察科科长宁国余进行调查后,本溪县检察院立即对其依法讯问,宁国余交代了4月7日其对兴盛煤矿检查时,发现该矿一作业流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本应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下发停产整顿通知书,而其仅下发一份安全隐患通知书的事实,检察机关敏锐地意识到宁国余在此起事故中负有玩忽职守的责任,于次日果断立案,并全面展开侦查工作。至调查组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技术鉴定报告》时,宁国余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侦查工作已接近尾声。
2003年4月22日,本溪县田师傅镇孔堡村谢英超无证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窒息致4人死亡重大安全事故,该院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派员赶到事故现场,办案干警发现该矿位于公路、铁路沿线,交通便利,离居民区很近,在公路上就可以看到,绞车、铁轨等采矿设备齐全。经过进一步调查,办案干警了解到这一颇具规模的煤矿居然是无证煤矿。办案人员及时把这一情况向领导汇报,院领导敏锐地意识到对无证开采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地质矿产局对这起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决定对事故背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失职行为立即展开全面侦查,7天内就查明地质矿产局执法监察科科长潘玉成等3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事发前一个月对该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矿无证生产,应该取缔而没有取缔,致使该矿继续违法生产,最终导致发生死亡4人的重大责任事故,涉嫌玩忽职守犯罪,最终3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通过加大查办力度,深挖渎职犯罪,有效地遏制了煤矿重大责任事故高发势头。2004年,该县发生煤矿安全事故7起,死亡17人;2005年仅发生2起,死亡7人。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煤炭资源丰富,煤矿众多。近年来,少数矿主为追求高额利润,私挖滥采等现象十分严重,导致煤矿安全事故频发。1997年至2002年,该县仅有证煤矿就发生安全事故89起,年均14.8起,造成人员死亡149人。自2003年以来,该县检察院大力查办煤矿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渎职失职犯罪案件,有效遏制了恶性安全事故不断攀升的势头。2004年,该县发生煤矿安全事故7起,死亡17人;2005年仅发生2起,死亡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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