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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委员李焕喜:“宠物携带的病毒也许就像果子狸携带传染给人的SARS病毒一样,说不定哪天就爆发出来,引起传染病大流行,危害公共安全!”
哈尔滨市政协委员鲍功民呼吁立法机关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如果一时出台法律有困难,先颁布行政法规,哪怕是部门规章也好。姚雯/画
A宠物尸体危害人类健康 如何处理人们茫然无措
几天前,记者所在小区的王大妈心爱的宠物狗“贝贝”死了。伤心的同时,她为如何处理“贝贝”的尸体犯了难:扔了吧,太影响环境了;埋了吧,又找不到合适的地方。思量再三,王大妈趁着夜色把“贝贝”安葬在附近公园的小树林里。然而,养宠物时未曾想到其身后事,宠物死了茫然无措的,又何止王大妈一人?
记者随后从北京和南京公安部门了解到:今年北京登记注册犬55万只;南京登记注册犬4万余只。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重庆每天死亡宠物2000只左右……北京市保护小动物协会救助部主任、博爱伴侣动物安葬服务中心负责人廖玉民说,如果加上未注册狗和流浪狗等,目前北京大约有六七十万条狗。北京市家养猫、流浪猫大约有80万只,再加上鸟、兔等,北京“宠物大军”可谓庞大。
廖玉民分析,流浪猫的隐患最大。因为猫繁殖能力很强,如果任其自然繁殖,其数量将呈几何倍数增长。仅就猫、狗这两种主要宠物而言,年死亡率为百分之五六,北京每年大约死亡9万只,平均每天二三百只。而到专业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十分有限。
同样关注这一问题的哈尔滨市政协委员鲍功民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强调,哈尔滨大约四分之三的家庭养宠物,有的还不止养一只、不止养一种。这两年哈尔滨郊区宠物热也渐渐兴起,农村看家护院的狗、抓鼠护粮的猫也明显多起来,一些养殖户养的兔、鸡、猪等更是难以计数。市民私自掩埋宠物尸体,农民随处丢弃动物尸体的现象非常普遍。
“乱扔私埋宠物尸体会带来一系列卫生安全隐患。”北京某宠物医院的张医生认为,病死的猫狗大多染有瘟疫、病毒等,随意丢弃或掩埋后,病原体仍然可以在尸体骨髓中存活一年,而其中的芽孢菌可以在土壤中存活数年,极易污染水源。更可怕的是,有些病菌是人畜共患的。即使不是患病死的宠物,尸体上也有很多病菌,如猫尸体带有弓形虫,狗尸体带有狂犬病,随意丢弃会造成病菌扩散传播,“其中,弓形虫病一旦传给女孩子,极易造成其婚后流产或不孕。”
如何处理宠物尸体?廖玉民建议最好火化,不是病死的也可以土葬,但要先对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再埋在远离水源和住宅区的地方。掩埋尸体时,要挖一米以上的深坑,在坑底撒上生石灰,将尸体放进去,然后埋一层土撒一层生石灰,边埋边将土夯实。埋好后在地表撒上消毒水,之后一个月内还要撒两次,这样才能达到彻底消毒的目的。
B民间资本介入后事审批起来麻烦不少
广西南宁的王先生看到了处理宠物身后事的商机,前些日子,他想开一家宠物殡仪馆,没想到审批手续递了几个月也没有批下来。王先生无奈地说,民政部门说目前我国殡葬事务依据的是《殡葬管理条例》,可这个条例针对的是人体,动物殡葬是个新问题,没有法律规范;到防疫站申请,防疫站说这种事不好办,他们没权力批。
“我们也遭受过王先生的遭遇。”廖玉民说,他们从1999年就向民政、防疫、工商和公安等部门申请建动物安葬服务中心,直到2003年北京“非典”爆发,民政部门才特批他们成立了全国首家动物殡葬服务中心。他笑笑说,如果没有“非典”,或许申请还批不下来。
问到经营状况,廖玉民说情况不好,平均每月处理20多具宠物尸体,最多的时候也只有33具。记者问其余尸体的去向,廖玉民说多数被随意埋掉,其余有的被宠物医院收走,与医院废弃物一起焚烧掉;有的被乱扔乱弃掉;有的被做成动物标本,继续陪伴主人。问其原因,廖玉民说主要有四个:首先是宠物主人环保意识不强,根本没有意识到随便处理宠物尸体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其次是法律滞后,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宠物殡葬法律,具体规定如何惩罚乱丢私埋宠物尸体者;再次是价格较高,比如服务中心对猫的殡葬费是500元至800元不等;第四是很多宠物主人不知道有宠物殡葬这回事。
记者不禁叹道:价位这么高哇!“火化的越少,价位越高。即使这样,与国外相比也便宜多呢?”廖玉民说其实不是钱的问题,如果宠物主人环保意识不强,即使不收费也不会来火化。
C乱扔乱埋谁来监管多个部门似管非管
“随便丢弃掩埋宠物尸体,监管部门不管吗?哪个部门对此负有监管职责?”记者问。廖玉民让记者问问北京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办公室。随后,记者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取得联系,并传去采访提纲。两三天后,对方打来电话告诉记者,他们没有监管职责,监管部门应该是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和农业局。
“如果无人举报,我们一般发现不了。”9月15日,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如果发现随意丢弃掩埋宠物尸体导致影响市容环境,城管执法人员会予以处理,“但是取证会很困难”。记者又与北京市农业局取得联系并传去采访提纲,几天后得到的答复是,他们正在做宠物尸体处理方面的工作,不便接受采访。
兜了一大圈,也没有找到答案。没办法,记者以宠物主人的身份致电北京市畜牧兽医总站,说自己养的宠物死了,尸体如何处理?
“你住在哪个区?”
“海淀。”
“找海淀区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
记者马上拨通了该所的电话,接电话的男士问:“死的是猫还是狗?”
“狗。”
“那找派出所。”
“要是猫呢?”
“我们只管猫和鸟,其余不管。”
“怎么管呢?”
“你自己埋掉,或送到一个地方集中埋都行。”
“如果我私自埋掉,你们会不会处罚?”
对方笑着说:“如果你不给我们打电话,我们根本不知道你家宠物死了,到哪里处罚去!不过,如果私自掩埋宠物尸体引起传染病发生,估计疾病控制中心和兽医站就会管了。”
“这样看来,宠物死后主人是否报告,完全靠自觉了?”
“可以这样说吧。”
记者又问有没有相关法规,对方说不知道。
通过上网搜索,记者查到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规定: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都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通常用高温消毒、焚烧等方式。据悉,北京市农业局目前在房山等远郊区县建有数个“动物无害化处理站”,但服务对象主要是畜牧业以及各兽医院。
由于政府不能提供宠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服务,民间想进入该行业又困难重重,导致乱丢私埋宠物尸体现象严重,引起环保人士的关注。早在2004年,鲍功民就建议殡葬机构出台《动物尸体火化处理规定》,引导人们将动物尸体送到指定地点统一火化;去年初,北京市政协委员李焕喜也提出了“严格宠物尸体管理的建议”,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宠物死亡和处理登记制度,以免病菌传播。
除此之外,全国其他地方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资料显示,近两年来,四川、山东等地相继有专家、政协委员提出了小动物尸体处置不当的隐患,呼吁建立动物尸体规范处置的配套制度和方便服务。
D政协委员忧心疾呼加快立法抓紧规范
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至少有20%的宠物主人有宠物殡葬的需求。然而,谁来提供这种服务,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
鲍功民委员提出建议出台《动物尸体火化处理规定》后,他对有关部门的答复并不满意。他又给当地政府写过有关信息(他是哈尔滨市政府的特约信息调研员),成效也不大。因此,他呼吁立法机关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明确宠物殡葬监管部门,并扶持宠物殡葬服务业尽快发展起来。如果一时出台法律有困难,可以先颁布行政法规,哪怕是部门规章也好。他设想,政府可以先认可宠物殡葬业,并对从业者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等人们认可该行业后再停止。另外,还应该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
我国宠物热兴起不过5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宠物的数量会越来越多,老龄化越来越明显。如果宠物殡葬一直无法可依,宠物殡葬行业不能尽快成熟起来,后果不堪设想。李焕喜委员不无忧虑地说:“由于科学的原因,宠物尸体携带的病毒有些我们现在还没有研究出来,就像果子狸携带传染给人的SARS病毒一样,说不定哪天就会爆发,引起传染病大流行,危害公共安全!”他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动物殡葬场所,如果政府有困难可以鼓励企业去做,政府担起监管职责,规范管理,统一定价。
让李焕喜委员感到欣慰的是,他提出“严格宠物尸体管理的建议”后,去年5月北京市农业局回复时表示,将与公安部门合作,适时建立宠物死亡和处理报告制度,加大对随意掩埋或丢弃宠物尸体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9月4日《光明日报》报道,《城市宠物饲养管理相关法律问题》被列入北京市应用法学研究中心首批研究课题,一部完整规范的宠物管理办法蓝本有望出台。
医师建议
后事处理不当危害人类健康
北京博爱动物医院副主任医师 高进东
宠物死了该怎样处理,宠物主人十分茫然,为此有人出主意说:“带到小区大树底下埋掉”、“找个山清水秀的风水宝地埋了”、“制成标本,陪伴左右”……可谓五花八门,但无一例外都没有想过这样处理的后果!
一般的幼年动物死亡,往往是由于未免疫而得病死的,虽说导致幼年动物死亡的传染病主要是狗瘟、细小病毒、猫瘟等,并不传染人类,但宠物尸体一旦带有某些人畜共患的传染病(如狂犬病、结核病、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等),或携带某些寄生虫(肝片吸虫、心丝虫、绦虫、蛔虫、球虫、弓形虫等),无论埋在小区还是埋在山清水秀的风水宝地,都是十分危险的。
宠物尸体的不予处理或不当处理,一些未知的病菌如果寄生在宠物尸体上,宠物尸体腐烂变质,不仅污染空气、土壤、水源,危害环境安全,还会直接或间接传播疾病,导致新的致命性传染病的流行,危害人类及动物健康;如果宠物的尸体被不法商贩经过加工,直接销售,可能直接导致疾病的传播;如果未经过正规程序制成标本,可能会消毒不严,残留病菌会长期危害主人健康。
作为宠物医师,笔者建议大家把病死的宠物带到正规的火葬场火化,如博爱伴侣动物安葬服务中心;如果是自然死亡不带病菌,建议火化或带到专业土葬林土葬,如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办的小动物土葬林等;如果制成标本,也应到正规部门进行处理,做到严格消毒,不留隐患。
笔者一直在想,为什么宠物主人不知道如何处理宠物的身后事呢?原因在于宠物业在我国刚刚兴起,相关管理措施跟不上,别说作为宠物主人对如何处理宠物尸体感到迷茫,作为宠物医师,有的也不知该怎样告诉宠物主人正确的解救之道;而对不负责任的宠物主人或不法商人随便处置宠物尸体的行为,更没有听说过哪个相关部门予以过处罚或纠正。所以,宠物尸体如何处理,全凭宠物主人的觉悟,只有认识到乱扔私埋带来危害的,才会自觉地咨询、到处想办法,反之认识不到或抱着无所谓态度,就有可能留下祸患。对宠物尸体处理的管理完全处于一种无序状态。
与这种无序状态相对应的是法律的滞后,我国根本没有宠物尸体处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我国《动物防疫法》自199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动物防疫工作突飞猛进。但是,随着人民生活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一些《动物防疫法》的盲点、弱项也急速暴露出来,《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对动物尸体的相关规定都是点到即止,即使有一些规定也是散见于诸多法律之中,缺乏系统性、操作性和可管理性。在此方面,我们不妨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比如借鉴宠物发展较快较早的欧美国家。像德国现行兽医法律法规比较健全,其现有的法律法规主要以欧盟指令为基准,目的性和现实性都很强,可以说对其全国兽医管理者和管理相对人有极大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德国的《动物尸体掩埋法》及依此所制定的条例,内容广泛,条款详细具体,人们如何处理宠物尸体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我国对宠物尸体管理缺位的根源在于法律的缺位。所以加强立法,出台一部专门的动物尸体管理法律法规是当务之急。当前,建立全国性的动物尸体管理法律法规难度较大,笔者建议,有条件的省、市不妨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比如宠物业发展较快的北京市,可以借举办奥运会的良机而先行一步。宠物尸体如果也以这种方式处理,将会带来怎样的后果?(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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