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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嫌犯被押回海口
2006年9月10日上午,福建省泉州人庄某又回到了离开12年的三亚——他现在的身份是涉嫌非法拘禁罪潜逃12年的犯罪嫌疑人。1994年3月,庄某等6人在三亚将他人非法拘禁长达十多个小时后逃离三亚。12年中,被绑架的冉某曾到火车站派出所、三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报案,但均没有立案。直到2005年4月,省公安厅厅长贾东军批示将此案移交三亚市公安局侦办。今年9月5日18时,三亚警方在福建泉州将庄某抓获归案。抓获庄某之后,三亚警方还在福建泉州抓获另一涉嫌偷盗的犯罪嫌疑人叶某。
因工程债务拘禁他人
冉某当时是隆盛公司的经理,庄某是承建该公司办公大楼的建筑老板。因为工程质量与债务问题,1994年3月21日上午8时30分,庄某等6人(含一女性)到三亚火车站一楼隆盛公司办公室,将时任经理的冉某等人强行挟持到原铁道大厦八楼庄某的仓库房里,用刀等凶器威胁冉某等结清工程款。冉某等不同意付工程款,庄某等人殴打冉某致轻伤。
后经冉某求情,庄某停止殴打后双方达成协议。庄某扣留冉某直到当天下午六时,隆盛公司将60万元转入庄某指定的帐户上,才将冉某等释放出来。隆盛公司两天共计转了人民币743883.00元。冉某被非法拘禁长达十多个小时。
11年之后立案侦查
事发后,冉某曾到火车站派出所、三亚市城郊检察院举报。1999年1月7日三亚市城郊检察院将此案转到三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即现在三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调查。因案件发生地在三亚火车站管辖范围,2004年10月19日,刑警一大队将此案转送铁路公安处。
此案自1994年3月案发至2005年,案件再也没有音讯。直到2005年1月省公安厅厅长贾东军批示,该案仍应由三亚市公安局为主侦办,铁路公安处予以配合。三亚市公安局局长王少山非常重视,指定刑警支队对此案展开调查。刑警支队在认真审理材料的基础上成立专案组,于2005年6月3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庄某以涉嫌非法拘禁罪立案侦查,同时决定对庄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上网追逃。
三亚警方全力追逃
经侦查,办案民警发现庄某有可能潜回老家泉州。专案组又从户籍部门将泉州市唯一叫庄某的相片出示给案发时在场的知情人黄某和受害人冉某、时任火车站派出所教导员廖某辨认,确认该相片系庄某的相片。
2006年4月19日,省公安厅信访处再次转来贾东军的批示:“信访处督办,三亚市公安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王少山多次专门召开专案组汇报该案进展情况。在专案组已经工作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王少山作了具体部署,针对庄某可能潜回老家泉州的情报,王少山指派三亚市公安局两名追捕经验丰富的民警前往泉州进行追逃。
行程万里进行抓捕
2006年8月31日,办案民警前往福建省泉州市。9月5日18时,在泉州警方和泉港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配合下,在泉州市泉港区将庄某抓获。
有意思的是,抓获庄某之后,三亚警方还在福建泉州顺便抓获了另一涉嫌偷盗的犯罪嫌疑人叶某。据查,叶某2006年3月22日在三亚市老干区一居民家中进行入室偷盗,盗走摩托车一辆、电脑一部、电子炉一个,涉案金额达万余元,作案后潜逃到泉州打工。
得知这两个案子的犯罪嫌疑人在泉州被抓获后,三亚立即召开押解犯人的紧急会议,为慎重起见,决定派出巡警支队防暴大队民警荷枪实弹驱车前往福建进行押解。
9月7日晚上,9位民警开始驱车前往泉州。9月9日到达泉州后,民警们马不停蹄从泉州市看守所提出两名犯罪嫌疑人,启程押回三亚。由于犯罪嫌疑人经过了漫长的潜逃生活,是决不肯轻易就范,随时都有再次逃跑的可能。押解民警反复向犯罪嫌疑人讲解国家法律政策,一路上连续开车20多个小时,于9月10日上午将两案犯安全押回三亚,行程万余里。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本报记者 林春宏 通讯员 陈炜森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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