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秦民 金陵晚报记者 徐红霞金陵晚报报道老伴去世后,蔡芳本应与养女姚非相依为命,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姚非竟然将老伴所留住房的房产证、土地证、户口簿等证件收了起来,多次索要无果后,82岁的蔡芳将养女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分割属于老伴的那一半房产。
买房
蔡芳和老伴柳军的婚后生活很幸福,就是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39年前,蔡芳夫妇和大姐商量后,领养了大姐的女儿姚非,那一年,姚非已经12岁。1984年,柳军患上糖尿病,1998年,他又罹患尿毒症。2002年,因原住地拆迁,蔡芳夫妇搬至城南某小区一套小套住房。2003年,邻居老方夫妇告诉他们,可以用工龄将房子买下,只要花1.9万元。因柳军常年卧病,夫妇俩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只得找侄女借了2万元,将房子买下。2004年8月,柳军因病去世。蔡芳心境不佳,回安徽老家休养。临行前,姚非提出房产证、土地证放在家里不安全,万一被人偷走将房子卖了就坏事了。蔡芳遂将上述两证件及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交给姚非保管。
扣证
2005年2月,蔡芳回南京后要拿回证件,遭到拒绝。同年4月,她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姚非的收养关系,返还证件。姚非也同意了。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均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予以支持,但返还证件的要求超出此案审理范围。没能拿回证件,蔡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同意不解除收养关系。拿回证件始终是蔡芳的一块心病,她多次找居委会帮助调解,但姚非就是不松口。居委会的孙主任告诉记者,姚非不同意母亲卖房,要卖只能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自己,但该房经评估市价已经达到26万元;她也不同意归还证件,也不要钱,就要房子。如今蔡芳仍独自居住在该套住房内,姚非基本上不来看望。
证言
今年7月,将养女再次告上法院后,蔡芳提供的十余份亲友、护士、邻居的证言中,均证实养女在老伴生病期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在案件开庭前夕,姚非提出了管辖异议,认为案件应移送至自己户口和住所所在的区法院审理。秦淮区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诉争的遗产在秦淮区,继承遗产纠纷的诉讼应由死者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裁定驳回姚非的管辖异议。(文中人物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