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9月18日电(记者牟伦祥)因邻里琐事产生矛盾,重庆市奉节县农民马清旺便在鱼腹中放毒,并故意让邻居捡食,结果造成一人死亡三人中毒。日前,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清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者家属经济损失76000余元。
现年46岁的马清旺系是奉节县石岗乡瓦坪村三组农民。因邻居马清端怀疑马清旺与其妻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加之马清旺在负责收取电费时,马清端有拖欠行为,二人曾发生过争吵,因此双方矛盾越来越深。耿耿于怀的马清旺一直伺机报复对方。
马清旺得知马清端家有一口鱼塘,因天热近段时间不断有鱼死亡,而马清端家人有捡食死鱼的习惯。2005年8月8日上午,马清旺买回4条鱼,当日中午同家人煮食了3条,将余下的1条放养在胶桶内。当天傍晚,马清旺将三年前购买的一包“毒鼠强”投放进鱼腹中,然后把鱼放到马清端家的鱼塘边,诱使对方捡食。8月8日傍晚,马清端果然从鱼塘边捡回两条死鱼,次日早上又捡回两条,早饭时其妻便煮食了其中3条。吃后不久,马清端一家4口人均出现中毒症状。马清端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三人脱险。
案发后,马清旺到外地打工躲藏,同年12月2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