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助)市政府日前发出通知,加强对本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维护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坚决取消对出租汽车的不合法、不合理以及“搭车”收费;不得擅自立项多收费,不得变相收费;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必须公示,并要公布举报电话。
《通知》要求,除对出租汽车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方面检验收费外,任何部门一律不得对出租汽车进行各种强制性的、安全性能等检验检测。各部门及企业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出租汽车驾驶员强制收取各类协会会员费、资格培训费、资料费、报纸杂志费以及强制购买安装防盗网等。对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向驾驶员收取“风险抵押金”、“保证金”、“手续费”等变相收费以及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本市还将加大对无证经营出租汽车行为的综合治理,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轿车、摩托车、客货两用车。对有组织的非法运营的“黑车”运营团伙,将从严查处,坚决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