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霍文)11名村民被刑事拘留了,原因是他们涉嫌活活打死了一名小偷。这样的事情晚报曾有过类似报道,在此,晚报再次提醒大家,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千万不能使用非法手段,否则,很可能自己也成了犯罪嫌疑人。
9月5日凌晨3时,正在荔浦蔬菜批发市场东贸市场卖菜的荔城镇沙垌村村民张某芳、张某奎等,发现附近一男一女卖葱花用的是蛇皮袋,而不是担子,而且葱花没有洗过,很像村上刚刚被盗的。村民张明刚接到消息后,召集村民张某科、陈柳某、张某飞等人骑摩托车赶到东贸市场,对怀疑为小偷的男子进行殴打,逼迫其承认偷了葱花。随后,张某科等人强行将这一男一女押到村口,叫来10多名村民对他们进行“审判”。随后用手、脚和扁担、棍棒等工具轮流对两人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连续性殴打。
凌晨6时,110巡警闻讯赶到,以最快的速度把两人送到了医院里,但男子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女子则逃过一劫。
荔浦公安局刑警大队经过10多天的调查走访,将11名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村民都“请”进了刑警大队。随后,11名村民被警方刑事拘留。
一名办案民警说,小偷虽然可恨,但是大家抓到小偷后,不要采取过激行动,不能采取殴打、拘禁、捆绑、示众等暴力手段,不能侮辱小偷的人格。如果采取措施不当,很可能会触犯刑律。“在控制小偷后,应该马上报告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