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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女士展示签订的合同。(记者 包思亮 摄)
热线消息(记者张克果)“对方以种种借口拖延还钱日期,都一年多了,我们还没拿到辛辛苦苦挣的800元。”9月15日,市区某家政服务公司的邓女士致电党报热线,诉说讨要工钱的苦恼。
邓女士说,去年5月,市区某学校雇用她公司的工人擦楼房玻璃,完工后有400平方米玻璃的工钱没有结算。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擦拭1平方米玻璃是2元,这样,学校尚欠邓女士公司800元。就是这区区800元,让邓女士吃尽了苦头。一开始学校以玻璃面积计算有误为由,拒不支付工钱。后来,玻璃面积得到了落实,学校有关负责人又开始拖延还款日期。时间过去一年多了,邓女士还没拿到这笔工钱。
在记者面前,邓女士又拨通了这个学校负责人的电话,对方说自己现在很忙,让邓女士下周某个时间去学校找他。邓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去学校十几趟了,可每次都是白跑。由于学校距市里较远,来回一趟车票就要花费8元,还要耽误大半天时间。
邓女士说,她真想把对方告上法庭,但一想为这800元去打官司不值得。有时心想不要这800元了,也不再低三下四地去找对方,但是一想到这800元是9位下岗工人辛辛苦苦一天挣下的,不要实在对不起这些下岗工人,因此,她很是为难。
据邓女士介绍,拖欠她们工钱的还有三四家单位。其中一家房地产公司欠她清洁费200多元。她每次催对方还钱,对方总是说,他们是一家大公司,不可能不支付200多元的工钱,改天一定让人送去。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了,也没见对方来还钱。
邓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市区家政服务公司很多,大家都认为找个“大活”不容易,所以在各方面尽可能地迁就对方。一旦活干完了,对方往往会以活干得不符合要求或负责人不在为由,不支付工钱。
昨天下午,记者又分别采访了市区几家家政服务公司,发现“欠薪”现象在家政公司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戚家夼路一家政服务公司的段经理告诉记者,每年都会有四五家单位请她们干活后不给钱,现在她都不敢承包一些“大活”了,怕的就是对方不给钱,自己没法向员工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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