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期间,人们靠小区出入证来防非典,也顺带体验了一种持证进出小区的新鲜生活。非典过后,出入证也随之消失得无影无踪。然而,眼下,随之而来的办证收费问题却成为近期本报热线的投诉热点,象征着自由权限的出入证悄然间又以另一种变相的方式重新回到了人们的视野当中。 昨天,本报接到苏州市民李先生打来的投诉电话说,他所居住的小区物业强行要他办理针对流动人口所设的出入证,并声明没有此证不得入内。李先生不解了,办不办证纯属个人意愿,物业是否有权如此强买强卖?
业主:自愿办证变硬性规定
李先生是2003届毕业的外地大学生,户口落在了苏州,一直在新区工作。由于经济原因,在马浜花园租房已经长达一年多时间了。今年8月底,李先生在上下班途中行至小区门口时,突然被两三个保安一起拦着不让进出,强制要求他办理出入证(其中包括5元钱工本费)。李先生要求对方出示相关文件,保安却以住在小区就得服从管理安排为由,表示要强制办证,否则就不让进出。在李先生的坚持下,他看到了一份类似于通知的文件,但上面只是简单说明“为了方便管理,对外来租房者进行办理出入证,工本费5元”等。
保安补充说,如果实在不愿意办理也可以,但是每天进出必须登记,还必须出示身份证。他们声称,为了不浪费大家宝贵的上下班时间,最好配合一下他们的工作。无奈之下,李先生不得已办了出入证。记者看到,在所谓的出入证背面,清晰地印有“自愿办理”几个字;正面左下方印着“有效期:2006年8月—2007年2月”的字样。也就是说,6个月后,李先生还得再次交费办证。
李先生告诉记者,每年的物业管理费住户都是照常交纳的,其实办证花个5元钱倒没什么,但物业是否有权这样强制性收费呢?况且,证件至今丝毫未起任何作用,保安根本就不主动查证,住户仍然可以随便进出,既不用登记也不用出示任何证件。他认为,这完全有悖于办证初衷,办理出入证只不过是物业的一个变相收费形式。
调查:临检概率小于等于零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马浜花园,随机采访了小区里已经办理了出入证的几位租住户。“我不知道那天怎么会突然检查的,而且保安说今后每天都会在门口检查。所以,为了省去登记的麻烦,我还是办了。”一名刚下班回来的女士不满地说。业主王先生也向记者抱怨道:“感觉很不自由,自己是小区的主人,而且已经交了物业费,为什么连出入还要交钱办证?物业要想将小区管理好,可以选择其他的方式嘛。”
在马浜花园北区,记者看到,正值下班高峰,小区内人来人往,防盗大门也被完全打开,门口仅留有两名保安轮岗值班。两个多小时过去了,记者也未见保安有丝毫临检行动,更别提有出示证件者被放行、没有证件者进不去的情况发生了。
一位正在值勤的老师傅告诉记者,办理出入证完全是依据物业公司的要求,受理的对象是小区的流动人口,自愿办理,不强制执行。北区内30%至40%都是流动人口,目前已经办好证件的人数差不多超过半数了。老师傅强调说,工作人员人手有限,小区住户又多,所以经常性安排临检几乎不可能。白天不检查是正常的,只有等到深夜遇上有人晚归的,他们才会提出查证、登记等要求。换言之,如果没有晚归者,那么白天的临检概率就等于零。
物业:这么做是为业主着想
对于住户出入要被强制性办证的说法,马浜花园物业——枫桥万厦物业管理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给予了否认。她说,物业提出办证是响应大多数业主的号召,由于是动迁小区,外来流动人口较多,基于大部分业主的强烈要求,物业才开始部署这方面的计划和行动,而且,受理对象也只针对小区流动人口,对其他业主没有影响,另外公司也认同出入证制度利大于弊。那么,一个小区内又是如何来界定谁是流动人口呢?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完全凭“脸熟”,一般见过的租住户,他们都能分辨得出来。
首先,小区失窃案将可以得到有效治理,机动车和自行车失窃、翻扒阳台、白天入室盗窃等案件将会大幅减少;小区的社会秩序也能更易维护,到小区里寻衅滋事的事会越来越少,居民安全感会进一步增强。而且,外人看到小区管理严格,就会自觉不随意进出小区了,这样一来,物业管理小区就不必像以前那么劳心劳力了。
“多数业主已经交费办证,没办证的只占少数。”该工作人员说,通知已经贴了好多天了,但是还有部分业主始终拒绝办理出入证。6个月后证件失效,便意味着住户一年得办两次证方可。那么,物业为何要给出入证强加个有效期限制呢?工作人员并未正面做出回答,而是以流动人口居无定所为由回避记者的提问,甚至打包票说,小区内的租住户流动性很快,最长租住期绝对不会超过半年,一年办两次证的情况可以说是少之又少。
“物业已经收费,再让居民掏钱办证是否合理?”对方给予记者的回应是,物业管理费一年一收,每平方米只有两毛钱,每个证收取5元钱也只是个工本费而已,再说,这么做完全是为了保障业主的利益。
专家:
这种行为
属于乱收费
针对物业公司实行出入证制度一事,苏州公大律师事务所刘志发律师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坦言,出入证问题现在就已出现,比如送液化气的、送纯净水的、商场送大件商品的、走亲戚会朋友的,你让不让进?如果不让进,居民的生活如何维持?现在有的小区让住户出来接,但这非常麻烦,也不现实。
刘律师说,苏州市人民政府对物业服务收费问题制定了管理实施办法,规范了物业服务收费的行为,同时维护了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办法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费用。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前提是要有约定,没有约定的收费必须根据实施办法的第七条规定:“普通住宅和公共服务收费及住宅区停车服务等专项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显然,物业公司擅自规定收费是不合法的。何况,每年业主已经交纳了物业管理的费用,既然已经收了就没有再收管理费的理由,既然是自愿办理就说明业主就有可办可不办的选择权。租房者因为出钱租房在小区内,就应享有房主的进出权,应该交的费用已由房主交纳无需租房户再交纳,所以物业无权利不准租房者进入小区,不准租房者进出实质上与不准房主的进出并无多大区别,此项规定侵犯了租房者的权利。交钱后,物业仍未行使管理职能,其涉嫌乱收费的违法行为。
苏州市物价局一位王姓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小区办理出入证收取费用属于乱收费行为。截至目前,物价局没有批准任何小区收取办理出入证费用,除非经过业主委员会的许可方可实行。市民若遇此类情况,可拨打物价热线进行举报。核实情况后,执法部门将进行相应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