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应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和调控政策的后续效应,审慎确定不同客户的首付款比例。”近日,一份来自央行上海总部的“信贷窗口指导”文件摆上了上海各大金融机构高管的案头。文件强调,上海贷款增速近期出现加快的趋势,必须防止贷款出现过大波动。
为全面贯彻7月26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保持上海货币信贷的平稳运行,央行上海总部近日就此召开了专题落实会议,并向沪上各金融机构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做好近期货币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
央行上海总部在会议上指出,今年以来,上海市各金融机构贷款投放总量适度,基本满足上海经济较快发展的需要。但贷款投放增速加快,投放波动较大的问题却迅速凸显出来,上海贷款增速由4月末的9.4%一路攀升至7月末的12%,与全国信贷平均增速差距大幅缩小。央行上海总部指出,各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早投放、早收益”等现象。
为此,央行上海总部在《指导意见》中指出,必须合理控制贷款规模,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各金融机构要继续把好信贷“闸门”,防止贷款出现过大波动。同时要加强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严格控制对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适当控制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增速。各金融机构应积极拓展消费信贷业务,努力满足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信贷需求,加大对中小企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投入。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对房地产问题进行了重点关注。央行上海总部认为,目前上海商业银行和房地产业的相互依赖程度较深,导致贷款增长受到房地产交易量波动的较大影响。当前应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和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后续效应,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管理,妥善处理贷款的展期问题。
在个人房贷问题上,《指导意见》强调,应努力完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创新住房信贷品种,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合理把握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审慎确定不同客户的首付款比例。
同时,《指导意见》也指出,当前应高度关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和土地储备机构贷款的潜在风险,审慎把握委托贷款的合规性和风险性,认真研究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状况,积极做好各项风险防范工作。
央行上海总部向各大金融机构强调,必须坚决落实各项宏观调控政策。贯彻执行好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调整等各项政策,积极配合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将银行的稳健发展与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有机结合,确保货币信贷平稳健康运行。
《指导意见》也对流动性风险进行了警示。央行上海总部表示,将努力完善对流动性水平的联网监测和日常管理,及时做好流动性风险提示。各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法人银行要正确处理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关系,准确预测日常流动性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