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三年制大专,每人学费4.2万,毕业后分配至事业单位
交纳数万元学费,毕业后就能到吃“财政饭”的事业单位工作。湖北鹤峰县党校2001年、2002年开办的大专班,对当地农家子弟的诱惑显而易见。 然而,大专班的18名毕业生,在分配半年后却遭遇“分流下岗”。由此也揭开了鹤峰县党校“办大专班‘卖’编制”的内幕。
免试读党校大专
鹤峰县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2003年农民人均收入不到1600元。中营乡金竹园村三组陈玉华的父亲是乡村教师,母亲在家务农。2002年9月,陈玉华成为鹤峰县党校全日制财税大专班的一名学生。
陈玉华入学凭的不是录取通知书,而是一份与县委党校签订的《全日制定向分配大专班协议书》。协议书规定:大专班学制三年;学生必须按时交纳学费4.2万元(含3年学杂费、住宿费、水电费);学习期满凭毕业证书,统一安排到乡镇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否则,党校无条件退回学生们缴纳的一切费用,并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陈玉华告诉记者,3年下来,除了学费,生活费又花了1万多元,家庭经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另外,党校总共不到十名教师,财税主要专业课以及数学、外语等课都上不了,只有到外面请老师,请不来就不上,教学质量难以保证。陈玉华也坦言,同学们都知道3年后就可分配到事业单位工作,因此普遍抱着“熬日子”的心态,学习不太认真。
2005年10月,经过两年学习、一年实习,两届30名毕业生全部被分配到乡镇经管站。
据了解,从2004年开始,鹤峰县所有财政拨款单位进人必须经过考试,但党校大专班毕业生却是按协议未经考试直接分配,吃上了“财政饭”。
随后,湖北省开始乡镇机构配套改革,其中一项工作重点就是定岗减员。今年4月,经过数轮民主测评、考试,党校大专班两届30名毕业生中有18人被分流。
县委红头文件批准
毕业生们告诉记者,当初,他们对“花高价读书就能得到事业编制”也曾隐约觉得靠不住,但当党校拿出县委的红头文件时,一切顾虑都被打消了。
毕业生提到的红头文件,是鹤峰党校2001年9月向县委、县政府递交的《关于举办全日制大专班的请示》,以及鹤峰县委办公室对该报告的两份批复。鹤峰党校在报告中请示:希望批准招收30名学制3年的大专生,招生对象为1991年以来取得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3年学费5万元;完成课程计划,经考试合格者,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到财政拨款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鹤峰县委办公室则批复同意,只是将学费调整为4.2万元。
毕业生郭家喜告诉记者,入学根本没有资格审查,当时他连中专都没有毕业,但交足学费后就顺利读上了大专。
记者从2001年鹤峰县委常委“关于县委党校工作的会议纪要”中,找到了鹤峰党校开办大专班的真正目的:为加大县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将现有旧房全部拆除修建一座集教学、学生生活为一体的综合楼……,全部建设项目投资控制在150万元以内。
资金筹集主要渠道是:将校园所在地滑坡体治理、小流域治理工程纳入以工代赈项目,安排一部分资金;开办定向就业大专班,收取一定培训费用。
2003年综合大楼建成后,党校再没有开办大专班。由于摊子铺得太大,至今大楼内连办公设施、桌椅板凳都没有配齐。
分流人员拟聘服务岗位
鹤峰县委书记吴红垭表示,过去县委对党校学生承诺,交4.2万元学费,读大专班,就可以得到一个事业编制,因此,县委也有责任将学生毕业后分配至事业单位工作。但机构改革是大趋势,竞争上岗也是公开、公正、透明。
县里目前正尽力将这些下岗毕业生聘用到公共服务岗位,实在不满意的,只好考虑退还一些学费。
湖北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冯桂林研究员认为,在目前打造诚信社会的大背景下,鹤峰县党校这种以政府信用做担保,以编制换资金的做法,将导致政府公信力的降低,是一种严重透支政府信用的行为。
据“新华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