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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孙思娅
郭俊琴(挥手者)陈述时情绪激动。本报通讯员 常鸣
摄
上地建材城被海淀城管以违法建设强制拆除后,董事长郭俊琴起诉要求法院确认海淀城管违法行政,并同时索赔6亿余元经济损失。昨天,这起京城最大的行政索赔案在一中院开庭,双方围绕建材城是否是违法建设、强制拆除是否是违法行政展开激烈辩论。
庭审焦点一建材城是否属违法建设
昨天9点,上地建材城董事长郭俊琴出庭。郭俊琴说,海淀城管将上地建材城的全部面积统称为“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绝对不对的。她说,上地建材城中的6863.2平方米房屋,是她于1993年以土地租赁方式从海淀乡树村大队获得的,当时约定的是30年使用权,有房屋产权证为证;另外1.6万平方米房屋,也经过了海淀区建委的批准,并办理了消防工商等手续;至于剩下的7120平方米,海淀区规划局1998年曾做出处罚决定书:对这部分违法建设予以罚款,但同时保留使用。
海淀城管则指出,他们认定上地建材城是违法建设的依据是,该建材城未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批准。海淀城管说,2004年6月18日,他们依据海淀区政府对上地建材城地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开始对上地建材城立案调查。调查结果为,上地建材城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侵占了市区规划的绿化隔离带,影响了市容市貌,属于违法建设。
庭审焦点二城管强拆是否违法行政
“城管下达《通知书》,我们强烈要求举行听证,但他们没有理会。”郭俊琴说,海淀城管强拆上地建材城的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强拆造成近千家商户的损失,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但海淀城管却没有告知上地建材城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此外,海淀城管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对于10平方米以上的影响市容的建筑,城管只有行政处罚权,并没有限拆和强拆权,拥有这项权利的是市规划局。
海淀城管则认为自己有权拆除上地建材城,理由是,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拆除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有关执行程序问题的通知》,“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至于“听证”问题,海淀城管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听证范围仅限于“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行为不属于听证范围。此外,城管强拆前做了大量工作,曾先后七次与郭俊琴进行洽商。
此案未当庭宣判。
案情回放
强拆引发天价索赔案
上地建材城位于海淀区体西路,1993年开建,1998年开始正式经营,总投资2亿元,占地63745.73平方米。
2004年7月21日,海淀区城管大队向上地建材城下发了《限期拆除决定书》,称建材城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违法建设,责令其于7天内自行拆除。7月28日,海淀城管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对上地建材城进行强制拆除。7天后,建材城被夷为平地。
2004年年底,郭俊琴起诉至海淀法院,请求法院确认海淀城管违法行政的同时,还提出索赔损失6亿余元,后因案情重大提级由市一中院接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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