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但目前农村现实存在着金融服务缺失问题。农村金融必须着力培育市场机制,构建商业化可持续的金融发展模式,才能营造农村与金融的“双赢格局”。
农村金融服务的“三缺三不缺”
造成农村金融服务缺失的原因涉及诸多方面,农村金融部门“嫌贫爱富”仅仅是问题的表象,背后的根本原因可以用“三缺三不缺”加以概括,即:不缺信贷,缺信用;不缺资金,缺政策;不缺银行,缺竞争。
不缺信贷、缺信用,农村金融的市场基础存在明显缺陷。数据表明,农业部门对资金尤其是金融资金投入的需求强烈,但事实上却难以从金融部门信贷供给这个巨大“盘子”中获得足够的份额,究其原因,除受限于传统农业产出效率相对较低,难以负载过多的资本投入之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农业部门普遍缺乏信用工具,风险补偿机制缺乏,从而造成贷款难。据调查,农户或农村民营企业因为“找不到担保人”和“没有合适的抵押物”而得不到银行贷款支持的占60%以上。
不缺资金、缺政策,农村金融制度安排不完备。调查表明,去年末,山东省县域金融机构的可用头寸尚有1500亿元。这表明,农村可贷资金是宽裕的,但这些钱并未投入农业生产领域。造成这一状况的关键原因在于,缺乏有效的资金疏导和回流的制度安排,导致大量来源于农村的资金外流。
不缺银行、缺竞争,农村金融的服务效率明显不足。尽管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已经形成了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三足鼎立”的局面。但农村金融短缺的关键并不在银行类型和机构的数量,关键在于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不清,各类金融机构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农村信用社在成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同时,事实上也基本垄断了农村金融市场。从山东的情况看,农村信用社普遍通过提高贷款利率增收减负,客观上造成农民未能享受到改革成果,反而加重了利息负担。
农村金融市场机制障碍的破解思路
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决断是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长期国策。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着眼于构建商业化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让农村、农民手中的市场资源流动起来、循环起来,让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能够收回成本并适当盈利。只有当资源是循环的,发展是可持续的,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才能得到真正解决,农民才能真正从改革中得到实惠。
首先要促使农村资源转化为金融信用。一是探索促使农村资源能够转化为金融部门认可的、可流转的信用手段。二是成立由政府出资的县域信用担保中心,发挥集政策性担保与商业性担保于一身,融中小企业担保与农业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担保职能作用。三是发展亲友链、社区链为特征的关系型贷款和关系借贷,开展“文明信用工程”建设。四是银行业应继续完善贷款担保方式创新,积极探索动产抵押、权利质押等有效担保方式,进一步发掘符合农户和农村经济特点的抵押物。对抵押担保不足但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企业,可审慎发放信用贷款或由几家小企业相互联保发放联保贷款。
其次,加快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农业银行、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增加支农投入,适当鼓励支农融资方式的创新,逐步完善金融支农的配套制度建设。另外,逐步放宽对民间借贷、民间融资的限制,允许、保护合法的非正规融资渠道的存在和发展。
第三,应遵循市场规律,用市场原则促进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功能交叉和适度竞争,打破事实上的垄断。通过有效竞争,可以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水平,增加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使农民享受到改革的成果,也使农村金融部门收取的贷款利息足以弥补组织资金的成本和贷款风险,从而获得充分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保证农村金融部门愿意和农民交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