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8日讯记者廖文根今天从中国科学院获悉,未来5天内,中科院将通过与地方政府签署协议书的方式,共建5个研究所,以改变以往科研力量过于集中的局面。
这5个研究所分别是:烟台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研究所、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设在厦门的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
“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科研力量,地域分布上过分集中在北京与上海,中科院自然环境研究的力量主要侧重西部,目前正应加强与沿海省市的合作,还清这笔历史上的‘欠账’。”中科院院长路甬祥指出,科研能力的建设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相互支撑;一个国家的科技创新体系,尤其要考虑区域的布局结构。而高度强调区域分布,大力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是中科院此次科技布局重大调整的一大“亮点”。
按照计划,在和厦门、烟台等地共建5个新的研究所之后,中国科学院还将在2008年至2010年,有选择地以合作共建方式再新建5个左右研究所。
路甬祥表示,中科院将在知识创新工程8年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科技布局调整,力争再用5年左右时间,真正建立起适应未来发展要求的科技布局,同时形成自觉持续进行科技布局调整的机制,为实现创新跨越、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在操作程序上,中科院新建研究所将按照“整体规划、总量控制、逐所决策、扎实推进”的方式进行。中科院建立了新建研究所建设验收制度,验收合格者方可纳入中科院的正常管理体系。
中科院还鼓励高技术领域有条件的研究所在需求集中的地方设立分部,推动各所与大学共建青年科学家伙伴小组和联合实验室,与地方政府共建科技园与技术转移转化中心,与其他部门及相关企业共建研究机构、研发中心。
最近十多年来,加快调整科技布局,成为许多国家的共同选择。经过知识创新工程试点一期、二期,截至2005年底,中科院院属法人研究机构由1997年的123个调整为91个。
中科院三次布局大调整(延伸阅读)
第一次重大调整从1956年开始,布局了电子计算机、半导体、无线电电子学、自动化等具有关键作用的新学科领域,加强了原子核物理、应用地球物理、石油工艺、自然科学史等学科,至1965年底,全院有院属研究机构127个,形成了中国科学院的基本格局。
第二次调整从1978年起进行,重点恢复和重建“文革”中受到严重破坏的学科体系,侧重基础、侧重提高,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服务,直属科研机构数量相对稳定在120个至130个之间。
第三次调整从1998年起,中科院在知识创新工程试点过程中着力调整重点领域和方向。其中,在原45个法人研究机构的基础上组建了13个法人研究机构,新建了10个法人研究机构,3个植物研究机构转为植物园序列,7个研究机构转制为企业。新建和改造7项大科学工程。此次与地方共建研究所也属于第三次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