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晨报记者文创实习生陈果)公司指示银行划款后,发现4350元出错,划入了市民游某的账户,于是要求银行扣走了游某账户上尚有的3588元。但游某认为银行非法扣款,要求银行返款。渝中区法院近日审理认为,游某不当得利,银行没有过错,判游某败诉。
划款后发现出错
今年5月31日,重庆普源工贸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大世界支行缴款9.2万余元,并书面指示该支行将这笔款转存到指定的31个账户,其中指示应向游某的个人账户存入4350元。
次日,银行把4350元划入了游某的个人账户中。但划款后几天,普源公司书面告知银行称,因公司会计失误,误将应转存到另一账户的4350元,错误指示转存给游某。公司要求银行把错划给游的4350元钱,划入到普源公司另指定的账户。
6月12日,该支行根据普源公司的要求,把游某账户上尚有的3588元划入重新指定的账户。
法院判银行无过错
但事后游某认为,银行非法划走了自己的3588元钱。为此,他把该支行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存款3588元。
银行方认为,游对此款不享有请求权,他是不当得利,这是普源公司由于工作失误划错了款。银行是应普源公司的要求把款扣回,银行方无过错责任。
法院认为,银行行为本身没有过错,游某对该笔4350元财产的取得没提交合法根据,属不当得利。游某应将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普源公司。因此,银行的行为并没有给游造成损失。
来源: 2006-09-19 05:38 |